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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市关于印发《全市住建领域冬春季节消防安全攻坚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建管家 建工头条 来源 2024-01-07 19:13:14

各县(市、区)住建局、石楼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吕梁经开区建设局、市局相关科室(中心)、各有关企业:

为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汲取“11·16”离石区永聚煤业联建楼重大火灾事故教训,加强住建领域冬春季节消防安全管控,坚决防范火灾事故,根据省厅关于印发《全省住建领域冬春季节消防安全攻坚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晋建消字〔2023〕240号)和安委办关于印发《全市冬春季节消防安全攻坚治理方案》(吕安办发〔2023〕99号)精神,市局制定了《全市住建领域冬春季节消防安全攻坚治理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工作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吕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1月29日

全市住建领域冬春季节消防安全攻坚治理实施方案

为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汲取“11·16”离石区永聚煤业联建楼重大火灾事故教训,加强住建领域冬春季节消防安全管控,坚决防范火灾事故,根据省厅关于印发《全省住建领域冬春季节消防安全攻坚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晋建消字〔2023〕240号)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汲取“11·16”吕梁市离石区永聚煤业联建楼重大火灾事故教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理念,持续深化全省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聚焦消防审验、房屋市政工程、城镇燃气、物业小区、户外广告等易发生火灾事故的行业领域,强化消防安全管控,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层层压实消防责任,坚决防范火灾事故。

二、 组织领导

市局成立住建领域冬春季节消防安全攻坚治理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局党组书记、局长白旭平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局党组成员、分管副局长吕伟同志担任,成员为各相关科室、中心负责人。

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局质安科,负责全市住建领域冬春季节消防安全攻坚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统计汇总等。办公室主任由局质安科负责人兼任。

三、重点任务

(一)加强消防审验质量管控。一是以高层建筑、娱乐场所、学校、医院、养老机构、劳动密集型厂房等工程建设项目为监督检查重点,组织开展全市建设工程消防审验质量监督检查,检查申请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项目是否存在违反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条文和带有“严禁”“必须”“应”“不应”“不得”要求的非强制性条文等情况,严格查处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从源头上防范化解火灾隐患。二是按照《全省建设工程消防审验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安排部署,聚焦既有建设工程消防审验,充分发挥行业监管和基层网格力量组织清查,厘清底数和问题原因,建立整治工作台账和问题清单,加快推进解决全市建设工程消防审验问题,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加强房屋市政在建工程消防安全管控。一是紧盯参建主体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开展整治,重点整治未建立或未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防火值班制度、消防安全教育、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制度等各项安全生产制度的;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安全员等项目管理人员履职不到位,未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未及时纠正违法、违章行为、消除火灾隐患,未定期组织参建人员消防安全应急演练等问题。二是加强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整治,重点整治施工现场存在未足额配置有效的消防器材、消防设施,消防通道不通畅等情况;电工、焊工等涉及动火作业的建筑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未严格执行动火作业审批、监护制度,电焊或切割作业前未及时清理周边及下方可燃物,无专人全程在场监护;使用B2、B3级保温材料或保温装饰等各种易燃材料违规堆放。三是聚焦在建工地食堂、澡堂、宿舍、办公室等场所开展排查整治,重点整治私拉乱接、线路老化、违规使用大功率取暖设备、 电路过载、明火取暖、保温装饰等各种材料违规堆放以及使用燃烧性能低于A级要求的材料搭建的临时建筑、临时建筑消防设施未足额有效配置,逃生通道不畅通等问题。四是强化施工现场停复工消防安全管理,对在建工地办公区、生活区用电设备进行全面排查,停工期间不使用的大功率电器一律切断电源。在春节停工期间要对施工现场开展不间断巡查,防范外来火源进入施工现场。工地复工前,建设单位要牵头施工、监理、设计、勘察单位进行自查,确保施工现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三)加强市政公用行业消防安全管控。一是深化燃气消防安全治理。充分发挥各级“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牵头抓总职能,按照《全省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部署和分工,通过部门联查、基层排查、专家检查、随机抽查等形式,集中查处燃气经营、充装企业不遵守消防法规和技术标准、消防设施设备未按规定配置或不能正常使用等违法行为,努力消除风险隐患。用好联动机制,及时协调解决整治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推动企业开展风险隐患“自知、自查、自改”,建立问题清单,落实闭环管理;发挥燃气经营、充装企业的公共服务作用,开展燃气安全入户检查、上门提示,监管部门和企业同向发力,促使“问题环境”不断净化和改善。二是加强城市公园、绿地消防安全巡查,整治因城市绿化景观工程导致堵塞、占用消防车通道等问题。三是做好消防用水保障。供水单位要积极配合消防部门,开展消防水源普查,协助落实维护保养和保暖防冻措施。

(四)加强物业小区消防安全整治。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做好小区共用部位和共用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务,对管理区域内的共用消防设施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进行维护管理,做好小区电动自行车停放消防安全管理,发现占用、堵塞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行为,及时劝阻、制止和报告。

(五)加强户外广告设施消防安全整治。要按照《关于继续 做好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设置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晋建管函〔2023〕511号)要求,持续对城市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施设置在施工安全方面的隐患进行排查整治。重点对电气焊等动火作业无证操作、违规作业的行为,要及时发现,并配合有关部门进行处置,消除消防安全风险,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四、时间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2023年11月29日前) 。各县(市、区)住建局、石楼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吕梁经开区建设局、市局相关科室(中心)要根据监管职责,印发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成立组织机构,做好动员部署,推动攻坚治理各项任务落实。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3年11月29日至2024年3月23日)。

1.立即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各县(市、区)住建局、石楼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吕梁经开区建设局、市局相关科室(中心)要根据监管职责,按照本方案重点任务,结合住建领域持续深入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立即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县级层面要做到检查全覆盖,市级监管部门要对本级监管项目、企业检查全覆盖,并抽查县级项目、企业不少于10%。

2.强化重要时段消防安全防范。各县(市、区)住建局、石楼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吕梁经开区建设局、市局相关科室(中心)要紧盯元旦、春节、元宵节和全国“两会”等重大活动、重要节日,加强值守应急,组织联合检查组,分时段集中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项目的消防安全管理,完善消防管理制度,提高管理强度,加大检查巡查频次,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全面降低火灾风险。

(三)总结验收(2024年3月24日至3月31日) 。各县(市、区)住建局、石楼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吕梁经开区建设局、市局相关科室(中心)要对火灾防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梳理、分析、汇总认真总结经验做法,固化工作成效,完善防范住建领域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长效机制,推动住建领域消防安全形势持 续稳定向好。

五、工作要求

各县(市、区)住建局、石楼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吕梁经开区建设局、市局相关科室(中心)要坚决贯彻、逐条逐项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深刻认识做好冬春季节消防安全攻坚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增强“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坚持“五不为过”、做到“五个必须”,勇于担当作为、层层抓好落实,推动各项任 务取得实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各县(市、区)住建局、石楼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吕梁经开区建设局、市局相关科室(中心)要建立由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的领导机构,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职责,精心策划、严密组织、协调配合,切实加强住建领域火灾防控工作,要加强指挥调度、会商研判、约谈提醒,确保攻坚治理任务落实落细。各县(市、区)住建局、石楼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吕梁经开区建设局、市局相关科室(中心)、各参建单位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健全组织机构,完善管理制度,建强应急力量,强化培训演练,坚决防止发生群死群伤火灾事故。

(二)严格精准执法,提高监督执法质效。各县(市、区)住建局、石楼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吕梁经开区建设局、市局相关科室(中心)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狠抓基层末梢安全责任落实,要通过采取交叉检查、明查暗访、突击检查、聘请专家辅助执法等方式,提高检查质量。坚持铁腕执法,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用足用好通报、约谈、罚款、暂扣证照等手段;对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要提请政府挂牌督办,严格执行“一案双罚”,对存在严重违法行为的,不仅要依法查处违法企业,还要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督促落实消防安全法定职责;对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倒查机制,按照“谁检查、谁签名、谁负责”原则,对检查走过场的执法人员追责问责,倒逼执法人员加强履职尽责,坚决杜绝执法“宽松软虚”。

(三)加大宣传警示,营造浓厚氛围。各县(市、区)住建局、石楼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吕梁经开区建设局、市局相关科室(中心)要扎实开展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五进”活动,结合冬春火灾防控特点,加大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特别是要督促在建工地严格落实培训教育制度,加强消防安全培训;组织燃气企业、物业服务企业加强社区、小区消防知识宣传,形成全社会参与消防安全工作的良好局面。要结合冬春季节重特大火灾事故案例,定期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剖析起火原因,解读事故教训,警示企业、教育公众。

(四)加强督导考核,确保完成任务

市局成立冬春季节消防安全攻坚治理督导组对各县(市、区)住建局、石楼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吕梁经开区建设局、市质安中心工作开展情况督导检查,对工作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部门和单位,要采取通报、督办、警示约谈、实地督导等方式,推动整改落实。对履责不力、工作敷衍导致问题突出、火灾事故多发的部门和责任人员严格责任倒查。市局将把冬春季节消防安全攻坚治理工作作为年度目标任务考核中安全生产考核的重要内容,并对工作开展不到位的部门单位进行通报,相关情况通报抄送县级人民政府。

各县(市、区)住建局、石楼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吕梁经开区建设局、市质安中心请于2023年11月30日前将冬春季节消防安全攻坚治理实施方案、动员部署情况和联络员名单报送市局领导组办公室;2023年12月起,每月23日报送当月工作小结和本地、本行业系统的1起典型执法案例;2024年3月底报送工作总结。

 

原文地址:http://www.lvliang.gov.cn/llxxgk/zfxxgk/xxgkml/gbmwj/zjj/fdzdgknr_55202/zcwjjjd_55206/202401/t20240103_18308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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