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要件审查,2020年9月28日我局对泸州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管理第一中心茜草滨江路工程(环评审批告知承诺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现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0年9月28日-2020年10月4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人:姚苏桃
联系电话:0830-3196062
通讯地址:泸州市江阳区春华路二段66号
序号 | 中文名称 | 备注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泸州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管理第一中心 | |
行政相对人代码-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2510400749634777T | |
行政相对人代码-2 (工商注册号) | ||
行政相对人代码-3(组织机构代码) | ||
行政相对人代码-4(税务登记号) | ||
行政相对人代码-5(事业单位证书号) | ||
行政相对人代码-6(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
法定代表人 | 姚磊 |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 ||
证件类型 | ||
证件号码 |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 泸州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泸州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管理第一中心茜草滨江路工程(环评审批告知承诺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 泸市环建函〔2020〕80号 | |
许可类别 | 普通 | |
许可证书名称 | ||
许可编号 | ||
许可内容 | 泸州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泸州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管理第一中心茜草滨江路工程(环评审批告知承诺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泸州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管理第一中心: 你单位报送的《泸州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管理第一中心茜草滨江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及相关报批申请材料收悉,经要件审查,该项目属于《泸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实施环评审批和监督执法“两个正面清单”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泸市环发〔2020〕36号)中《纳入环评审批告知承诺制试点的项目名录》的项目类别。根据你单位委托中煤科工重庆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0002028031195)和编制主持人胡乔木(职业资格证书编号:2016035550352013558080000132)负责编制的《泸州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管理第一中心茜草滨江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建设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是可行的。 项目应依法完备其他行政许可手续。你单位应严格落实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措施、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和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且符合总量控制要求。项目竣工后,按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环评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工程超过5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请泸州市江阳生态环境局负责该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落实情况的监督管理和日常环境监督管理,泸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负责该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落实情况的监督抽查。 | |
许可决定日期 | 2020/9/28 | |
有效期自 | 2020/9/28 | |
有效期至 | 2099/12/31(长期) | |
许可机关 | 泸州市生态环境局 | |
许可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510400008350910A | |
当前状态 | 1 | |
数据来源单位 | 泸州市生态环境局 |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510400008350910A |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