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1年3月17日我局拟对黑龙江齐齐哈尔曙光220kV变电站2号主变扩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地址:龙沙区卜奎南大街571号
电话:0452-2318063
邮编:161005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 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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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齐齐哈尔曙光220kV变电站2号主变扩建项目 |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城区北部 |
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齐齐哈尔供电公司 |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东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
本期扩建2号主变位于现有主变东侧,扩建2号主变进线间隔,占用原预留2号主变进线间隔。110kV配电装置位于所区南侧,出线方向朝南,本期扩建3个间隔,均占用原有预留间隔。主变压器低压侧采用外缠绕热塑包带铝母线与10kV配电装置相接。 |
1、固体废物: (1)环境影响:运行期间会产生危险废物事故废变压器油和废蓄电池。 (2)采取的对策和措施:原有工程均已设置事故油池,主变压器下设计防渗储油池,且防渗储油池做好防渗处理,事故油池均依托原有,事故废变压器油交于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危险废物废蓄电池,交于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2、电磁: (1)环境影响:本工程的高压设备将产生一定的电磁环境影响。正常运行时,变压器是电磁环境影响的主要产生源。 (2)采取的对策和措施:优化设计、保证安全距离等。采取相应的对策和措施后,电磁辐射达到《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标准限值要求。 3、噪声: (1)环境影响:施工期,施工设备和建设材料运输将产生一定噪声;运行期,变压器将产生一定的噪声。 (2)采取的对策和措施:施工期加强工地管理,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通过设置围挡等措施减小噪声;设备定期维护,对机械振动的设备配置减振垫,合理布局使运行期间噪声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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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齐哈尔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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