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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能矿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道真县新民铝土矿

项目代码:
--
发布时间:
2020-11-06
项目地区:
贵州省-遵义市
主要建设规模/内容:
遵义能矿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道真县新民铝土矿为新建矿山,贵州省有色金属和核工业地质矿产勘查院2018年5月提交了《贵州省道真县新民铝土矿勘探报告》,贵州省自然资源厅以黔自然资储备字〔2018〕4号《关于〈贵州省道真县新民铝土矿勘探报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的函》完成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自然资源部以自然资划字〔2020〕007号《自然资源部划定矿区范围的批复》准予划定新民铝土矿矿区范围,开采深度+1275m至+175m标高,规划生产能力120万t/a,矿区由62个拐点圈定,面积13.8566km2。贵州省地矿局地球物理地球化学勘查院2020年7月16日组织专家对长沙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的《遵义能矿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道真县新民铝土矿矿产资源绿色开发利用方案(三合一)》(建设规模120万t/a)进行了审查,2020年8月26日出具了《遵义能矿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道真县新民铝土矿矿产资源绿色开发利用方案(三合一)》的审查意见,矿山建设规模为120万t/a,产品方案主要为铝土矿原矿,服务年限23.1a。

项目概况信息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2020年11月06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书、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公示(遵义能矿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道真县新民铝土矿)
发布时间:2020-11-06 09:00:00 来源:贵州省生态环境厅 作者:hp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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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遵义能矿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道真县新民铝土矿项目环境影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11月06日-2020年111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

0851-85571099(贵州省生态环境厅环评处)、

0851-86987058(贵州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A2区生态环境厅窗口)

  真:0851-85570802

通讯地址: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59号贵州省生态环境厅环评处

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282号贵州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A2区生态环境厅窗口

编:550002

序号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1

遵义能矿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道真县新民铝土矿

道真县忠信镇和洛龙镇

遵义能矿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贵州大学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

遵义能矿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道真县新民铝土矿为新建矿山,贵州省有色金属和核工业地质矿产勘查院20185月提交了《贵州省道真县新民铝土矿勘探报告》,贵州省自然资源厅以黔自然资储备字〔20184号《关于〈贵州省道真县新民铝土矿勘探报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的函》完成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自然资源部以自然资划字〔2020007号《自然资源部划定矿区范围的批复》准予划定新民铝土矿矿区范围,开采深度+1275m+175m标高,规划生产能力120t/a,矿区由62个拐点圈定,面积13.8566km2。贵州省地矿局地球物理地球化学勘查院2020716日组织专家对长沙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的《遵义能矿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道真县新民铝土矿矿产资源绿色开发利用方案(三合一)》(建设规模120t/a)进行了审查,2020826日出具了《遵义能矿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道真县新民铝土矿矿产资源绿色开发利用方案(三合一)》的审查意见,矿山建设规模为120t/a,产品方案主要为铝土矿原矿,服务年限23.1a

项目投55630.1万元,环保工程投资661元,项目环保工程投资占总投资的比例为1.19%

(一)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

1、地表水环境:

施工废水进入淋滤水池经沉淀后循环使用或用于洒水防尘,不外排;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旱厕收集后用作农肥。

2、大气环境:

细颗粒物料运输采用密闭式槽车运输,装卸时要采取措施减少扬尘量;施工过程中使用的水泥和其它细颗粒散装原料,应贮存于库房内或密闭存放,避免露天堆放,对洒落的水泥等粉尘及时清扫。

3、声环境

合施工中合理布置施工机械和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不施工,同时混凝土搅拌机、振捣机采取施工减振、降噪等措施,确保施工噪声不扰民。

4、固废:

施工中废弃的各种无毒建筑装饰材料送环卫部门指定地点进行处置,不外排;水泥等包装材料、设备包装箱等废物,采取分类回收,施工中做到不随意堆放;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送环卫部门指定垃圾场进行处置,不外排。

(二)营运期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

1、生态环境:

南矿段矿区外的苏窝托、水石脚、杨家咀、冯家湾、猴子坡、大路塘、池家沟、大脚湾、青树子、任家湾、龙番水、雷打树、袁家坪、水井湾、刘家沟、梅石坝、韩家、石灰窑、刘家湾、大林、何家院子21个村寨和石脚小学位于矿区及开采崩落影响范围外,不受南矿段开采的影响。南矿段矿区内的老房子、干树湾、向家湾、马家院子、长堰沟、谢家岭、节光坪、瓦房、陈家林、老木坝、白果坪、沙岭12个村寨位于开采崩落范围外,不受南矿段开采影响。南矿段矿区内的大水井、卢家坡、大坪上、马桑桥、磨盘5个村寨位于矿体上部,村寨下部矿体采深大于各矿体开采最大安全埋深、坍塌自行填塞洞体所需厚度、达到自重平衡时顶板厚度,基本不受开采影响。

北矿段矿区外的上树溪、高坎子、玉堂、龙塘子、油炸房、南山寺、牛拉门、石院子、黑溪沟、长五间、新山、新民、张家沟、官坝、桂花院15个村寨位于矿区沉陷影响范围外,不受北矿段开采地表沉陷影响。北矿段矿区内的土溪槽、岩坪、偏岩、廖村、新中村5个村寨位于矿区沉陷影响范围外,不受北矿段开采地表沉陷影响。北矿段矿区内的寨子、道角 、通塘岭、岩口、白院子、农桥村、赛家林7个村寨位于矿体上部,道角位于竖井保护矿柱内,受极轻微损坏,矿柱留设合理可行;农桥村受轻度损坏,需要进行小修;寨子、通塘岭、岩口、白院子、赛家林5个村寨受中度损坏,需要进行中修。

对集中居住的村寨、公路或重点保护目标,应设岩移观测点。根据地表变形对村民房屋的破坏情况分别采取维修加固或采取搬迁措施.

2、土壤环境:

本项目正常工况下,正常工况下工业场地无粉尘外逸,废石场扬尘量小,不涉及大气沉降、废水地面漫流、垂直入渗对土壤环境的影响。事故情况下矿坑正常涌水直接进入地面漫流,引起污染物在地表扩散,受影响区域内土壤中Fe含量增加28.79%,Mn含量增加51.95%;南矿段矿坑水集中中转池废水直接进入地面漫流,引起污染物在地表扩散,受影响区域内土壤中Fe含量增加31.68%,Mn含量增加14.79%;废石场淋溶水直接进入土壤环境,受影响区域内土壤中Fe、Mn含量增加甚微。通过采取相应的土壤环境防控措施,矿井建设对周围土壤环境影响小,项目建设可行。

3、地表水环境:

矿坑水处理站采用“隔油+二级沉淀+一级曝气+一级锰砂过滤+部分消毒”处理工艺,处理后出水水质达到GB254652010《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直接排放限值要求(Fe达到DB52/8642013《贵州省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要求)和GB164232006《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规定的“防尘用水水质标准”后,部分消毒后回用于南、北矿段坑内凿岩及防尘用水、各工业场地防尘和绿化用水等,其余部分处理达标后经排污管道自流排入新民河。矿坑水处理站处理规模24000m3/d

工业场地生活污水及生产废水经污水管网收集后经一体化脱磷脱氮污水处理设备处理达到GB254652010《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直接排放限值后进入排放水池,与处理达标的矿坑水经排污管道自流排入新民河。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规模96m3/d

在工业场地实行雨污分流,北矿段480m主平硐场地淋滤水经收集沉淀后引入矿坑水处理站处理。南矿段830m主平硐场地、南矿段940m主平硐场地淋滤水分别经各场地淋滤收集池收集沉淀后用于各场地原矿中转场防尘洒水,不外排。

4、地下水环境:

业主应对工业场地进行场地硬化与绿化;工业场地内实行雨污分流,场内危废暂存间须按GB185972001《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2013修改单的要求做好防渗措施。工业场地除危废暂存间外的区域为简单防渗分区,采用一般地面硬化措施进行防渗。

5、大气环境:

各场地周围设置围墙,原矿堆场、废石中转场、原矿及废石中转场采用棚架式结构和洒水防尘措施,废石场采取洒水防尘措施,以减少粉尘的产生

6、声环境:

优先选用低噪音设备,尽量将声源置于室内,按要求设置围墙,加强绿化,同时采用减振、吸声、消声、隔声等治理措施进行降噪,确保工业场地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7、固体废物:

部分采掘废石不出井直接回填井下采空区,出井废石优先送贵州宝鑫实业有限公司用作制砖,减少废石堆存对环境的影响;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Ⅰ类场要求建设废石场。生活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经干化达标后与生活垃圾一并交当地环卫部门处理;矿井水处理站产生的煤泥,经脱水处理后作产品销售。机修产生的废矿物油(HW08)等经工业场地内设危废暂存间暂存,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置。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报批稿(公示板)

遵义能矿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道真新民铝土矿“三合一”环境影响报告书  报批本(公示版).pdf

评估意见

评估意见.pdf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新民铝土矿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pdf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新民铝土矿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方式及途径.pdf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环评处0851-85571099、86987058

(反馈时间:自本公示生成后5个工作日内)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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