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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城市道路维修改造工程(中心城区街路维修改造工程)

项目代码:
2020-220204-48-01-004606
发布时间:
2021-09-03
项目地区:
吉林省-吉林市
主要建设规模/内容:
项目维修改造道路15条(新生街道路已按应急工程先行实施,不包含在本次初步设计内),总维修路面面积97388.88平方米,新建排水管线6669米,安装路灯160盏,以及配套建设相关附属设施。

项目概况信息

索  引 号: 1122020001351318XJ/2021-07120
分  类: 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情况;固定资产投资 ; 批复
发文机关: 吉林市发改委
成文日期: 2021年08月27日
标      题: 关于吉林市城市道路维修改造工程(中心城区街路维修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发文字号: 吉市发改投资审批发〔2021〕111号
发布日期: 2021年09月03日
索  引 号: 1122020001351318XJ/2021-07120 分  类: 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情况;固定资产投资 ; 批复
发文机关: 吉林市发改委 成文日期: 2021年08月27日
标      题: 关于吉林市城市道路维修改造工程(中心城区街路维修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发文字号: 吉市发改投资审批发〔2021〕111号 发布日期: 2021年09月03日

  

  关于吉林市城市道路维修改造工程(中心城区街路维修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报来《关于报批吉林市城市道路维修改造工程(中心城区街路维修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请示》(吉市住建请〔2021〕174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吉林省凯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吉林市城市道路维修改造工程(中心城区街路维修改造工程)初步设计审查意见》(吉凯评字〔2021〕369号)提出的审查意见及有关文件,经研究认为,由吉林市建筑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修改完善后的设计文件,基本符合《吉林市城市道路维修改造工程(中心城区街路维修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吉市发改投资审批发〔2020〕56号,项目代码:2020-220204-48-01-004606)的要求,满足现行标准和规范的有关规定,原则同意初步设计方案及概算,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维修改造道路15条(新生街道路已按应急工程先行实施,不包含在本次初步设计内),总维修路面面积97388.88平方米,新建排水管线6669米,安装路灯160盏,以及配套建设相关附属设施。
  二、技术指标
  沥青混凝土路面,设计时速次干路40km/h、支路20km/h,设计荷载BZZ-100,使用年限15年、10年,改造路面总厚度分别为60厘米、67厘米、62厘米、5厘米;钢筋混凝土排水管,聚乙烯(PE)污水出户管;庭院LED灯,功率30W,灯杆高3.5米,LED路灯,功率100W,灯杆高10米,间距20-30米。
  三、建设地点
  吉林市市区内。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6655.18万元(详见附表),其中,建筑工程费4595.27元,安装工程费1230.9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512.09万元,基本预备费316.92万元。资金来源为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资金。
  五、项目建设期
  21个月。
  六、后续有关工作要求
  后续请申请办理规划和自然资源及其他审批部门的相关手续并严格落实以下有关要求:
  (一)开工建设条件。项目开工建设必须符合《吉林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建设条件,不符合规定建设条件的,不得开工建设。
  (二)加强项目管理。要认真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和“四制”要求,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工程造价,不得超过经核定的投资概算。要按工程进度、合同约定等及时拨付建设资金,不得违规举债、不得增加政府隐性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
  (三)及时报送信息。要通过在线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委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对项目实施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向社会公开。
  请吉林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据此开展施工图设计及招投标工作,施工图设计阶段要继续落实初步设计审查意见,严格按照初步设计批复组织实施。要严格执行建设工期,确保项目依法合规建成投入使用。该批复文件有效期为2年。
  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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