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四平市第一高级中学大门建设工程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四发改审批〔2019〕66号
市教育局:
你单位《关于报审四平市第一高级中学大门建设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收悉。为改善学校基础设施条件,保障学校师生安全,满足四平市学校发展规划的要求,根据吉林省嘉源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四平市第一高级中学大门建设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报告>的报告》(吉林嘉源咨评字〔2019〕005号)意见,原则同意四平市第一高级中学大门建设工程项目建设。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四平市第一高级中学大门建设工程项目(在线审批平台代码:2019-220303-83-01-011796)。
二、建设主体
四平市第一高级中学。
三、建设地点
项目建设地点:四平市第一高级中学院内。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为四平市第一高级中学大门建设项目,新建一座钢结构艺术门,钢结构艺术门下面两端设两个门房,门房中间为31.70m电动伸缩门,门房为单层结构,东侧为警务室,西侧为门卫及家长接待室,总建筑面积为141.41m2。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241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教育补助资金120万元及学校自筹资金121万元。
六、工程招标
项目所涉及的勘察、设计、建筑工程、设备购置、安装工程、监理等均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执行,采取招标投标方式实施。(详见附件)
七、节能环保
项目各项能源利用要符合国家有关节能法规及标准要求,切实加强节能管理,集约节约利用能源。项目建设过程中对污水、垃圾及施工机械噪音等污染物均需按国家有关环保要求执行,要积极制定可行的环保方案和措施,确保所有污染物达标排放,应及时办理环评审批。
八、建设年限
项目建设期12个月。
九、明确责任
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吉林省政府性投资项目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吉政发〔2013〕2号)、《吉林省发展改革委等十部门关于加强社会事业领域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的通知》(吉发改社会联〔2017〕209号)等文件规定,项目法人单位四平市第一高级中学承担项目建设主体责任,四平市教育局承担项目实施的行业管理责任。四平市教育局应积极督导学校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2号)明确的各项法律规定实施项目建设,应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十、其他要求
请据此批复抓紧报我委审批项目初步设计报告,进一步落实好建设资金,争取早日开工。项目建成后,项目单位应于1年内完成工程结算和竣工决算。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2年,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无法完成初步设计审批的,项目法人单位应在审批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至少30个工作日内,向我委提出延期申请。项目批复文件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十一、审批前置手续
(一)《四平市教育局关于报审四平市第一高级中学大门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
(二) 《四平市教育局关于四平市第一高级中学对学校大门进行改造的请示》(四教请字〔2019〕51号);
(三)吉林省嘉园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四平市第一高级中学大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报告》吉林嘉源咨评字〔2019〕005号;
(四)《关于提前下达2017年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中央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吉财教指〔2016〕1323号);
(五)《四平市第一高级中学关于将体育场塑胶跑道项目预算资金用于大门改造项目的请示》;
(六)四平市自然资源局出具的《建设项目意见书》(选字第 C02019001800号);
(七)四平市自然资源局出具的不动产权证书(编号:22300088759);
(八)四平市第一高级中学大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四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