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绵阳开元磁性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高性软磁电子材料和年产2000万只电子变压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6月3日-2020年6月9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年产10000吨高性软磁电子材料和年产2000万只电子变压器建设项目
二、建设地点:游仙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三、建设单位:绵阳开元磁性材料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绵阳开元磁性材料有限公司从事软磁铁氧体研发与制造,现有中经路厂区和欧家坝厂区,为适应市场需求,扩大生产规模,拟在游仙区小枧沟镇(游仙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范围内)实施年产10000吨高性软磁电子材料和年产2000万只电子变压器建设项目,占地面积约130亩,建筑面积约55765.32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1栋烧结厂房(内设烧结线、磨床、烘干设备等),1栋制粉厂房(内设造粒生产线)、1栋器件大楼(内设器件生产线、库房等)、1栋分包厂房及综合楼、食堂、倒班宿舍楼等,配套建设动力站、纯水站、废气处理系统、废水处理系统、危废间等公辅工程。建成后,年产高性能软磁铁氧体约10000吨、电子变压器2000万只。
项目总投资15200万元,环保投资651.1万元。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项目施工期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按国家和四川省大气污染防治的有关规定及报告表提出的要求,控制和减小施工扬尘污染;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控制施工噪声,确保噪声不扰民;施工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后循环使用,施工期生活污水利用周边已有设施处理;施工弃渣及时清运到当地住建主管部门指定场地,不得随意倾倒和堆放;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按相关要求做好水土保持工作;施工完毕,及时做好施工迹地生态恢复。
(二)项目营运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研磨清洗废水、研磨废水经多级折流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喷淋塔废水、水幕除尘废水、设备及地面冲洗废水经拟建废水处理系统(调节池+絮凝+多级沉淀池+中和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生活污水、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池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管网,上述废水最终进入游仙高新区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GB18918-2002)一级A标后排入涪江;溢流冷却水排入雨水管网。
(三)项目营运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投料、配料设备密闭,投料口加装集尘罩,投料粉尘经收集后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3#-1)排放;预烧回转窑密闭并负压,预烧过程产生的烟气(主要为粉尘、氯化氢、VOCs)经收集后采用(水幕除尘+碱喷淋+过滤棉+活性炭)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3#-2)排放;造粒塔密闭,第一次、第二次造粒粉尘、天然气废气各自经集气系统收集后采用各自的“旋风+布袋除尘”系统处理后统一由15米高排气筒(3#-3)排放;烧结窑密闭,烧结过程产生的废气(主要为VOCs、NOx)经收集后采用两级性炭吸附工艺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1#-2)排放;浸漆机、烘干机密闭并安装集气系统,产生的有机废气进入“吸附脱附+催化燃烧”系统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2#-1)排放;焊接工位设置集气罩,焊接工序产生的焊接烟尘、有机废气收集后经焊烟净化器预处理后一并进入烘干有机废气处理系统处理;上述排放废气中,有机废气须满足《四川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有组织排放及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烧结与喷雾造粒废气须满足《四川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清单》(川环函〔2019〕1002号)排放限值要求,氨气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排放限值要求,其他废气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同时按报告表要求,以2#车间边界100米、3#生产车间边界50米设置卫生防护距离,此范围内现无集中居民区等敏感建筑。
(四)项目营运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加强内部管理,优化工艺布局,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混料机、球磨机、造粒塔、风机等高噪声设备须采取隔声、减震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值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
(五)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对项目产生的废活性炭、废过滤棉进行分类收集、暂存,统一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危废暂存间要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做好防雨、防渗、防流失等标准化建设;你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要求,建立完善的危废管理台帐,在危险废物转运过程中,委托持有危险废物运输资质的车辆进行运输,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按照有关标准规范加强对危险废物收集贮存等设施的管理。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办公生活垃圾等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置。
(六)项目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采取分区防渗,危废暂存间、喷淋区等重点区域须采取可靠、有效的防渗措施,避免污染地下水及土壤。
(七)项目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安全生产,加强原辅材料输运、储存以及使用措施;完善企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加强对各项环保设施的运行及维护管理,关键设备和零部件配备足够的备用件,确保其稳定、正常运行,避免事故性排放。
七、相关部门意见: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项目属于其中鼓励类。绵阳市游仙区发展和改革局具文(川投资备[2019-510704-39-03-407295]FGQB-0250号)同意项目建设。项目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
根据四川省生态环境厅文件(川环建函〔2020〕9号)及《游仙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内容,项目符合园区产业规划,绵阳市城乡规划局具文证明为工业用地。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16-2229889(绵阳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传 真:0816-2224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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