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8年1月8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1月8日-2018年1月1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人:赵倩
联系电话:0830-3196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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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泸州市江阳区龙透关泸州市政务中心三楼环保窗口
邮 编:6460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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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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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泸州市沱江五桥(世纪城)及连接线工程(一期) |
江阳区城西片区 |
泸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中煤科工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包括主线(康城大道、酒城大道三段)拓宽、渠化改造1079.214m,改造现有平交口为1处菱形立体立交(康城大道立交),新建下穿通道一座(长110m)及两条连接辅道(设计速度30km/h,标准路幅为7.5m)。其中酒城大道三段为城市主干路,设计速度为60km/h,标准路幅为44m,双向六车道;康城大道为城市主干路,设计速度为50km/h,标准路幅为60m。项目总投资为9600万元。 |
施工期:1、制定和落实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措施,合理布设临时用地,合理安排工期,落实迹地恢复措施;2、施工废水经沉淀、隔油处理后工程回用,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利用周边既有环卫设施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3、合理布置施工现场,设置围挡封闭施工,并安排专人清扫路面,适时洒水降尘,对易起尘物料和开挖土方封闭存放或遮盖;4、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和施工时间,遇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夜间连续作业的,必须有相关主管部门的证明,并公告附近居民;5、合理调配土石方,建筑废料尽量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收集后送往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集中清运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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