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建筑电气质量验收记录
建筑电气工程验收是指对建筑电气工程设计、施工和设备的性能进行检测,以验证其是否符合设计规范。本次江苏建筑电气质量验收记录对该工程进行全面的验收,并记录下以下信息:
测量和台账记录
验收工程师对建筑电气工程进行检测和测量,同时记录对工程的评估和台账。这包括线路绝缘电阻测试、线路阻抗测试、设备运行电流和电压测试等。此外,验收工程师还检查了安装过程、设备固定和接线,以验证工程是否符合规范。
设备质量记录
本次验收记录还包括了对设备质量的评估。建筑电气工程中使用的设备应符合国家标准,如低压电器(开关、断路器、保险丝等)、电缆、照明灯具、插座和开关等。在验收工程中,工程师对设备进行检查和测试,以确保其符合标准和规范。如果发现问题,工程师将会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缺陷整改记录
本次江苏建筑电气工程验收中,发现了一些缺陷。例如,设备安装不规范、线路之间相互干扰等。每个缺陷都被详细描述,并提出了相应的整改措施和时间表。在整个过程中,验收工程师与施工方保持沟通,并协调各方面的资源,确保缺陷得到及时解决。
验收结论
根据检测、测量和评价,以及缺陷整改记录,工程验收人员提出了本次江苏建筑电气工程的结论。经过全面的检验和测试,整个工程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要求,可以接受验收。
本次江苏建筑电气质量验收记录对工程进行全面的检测、测试和评估。通过我们的努力和沟通,发现并解决了一些缺陷,并保证了工程的质量和性能。我们将继续关注这个工程,以保证它的持续性能和稳定性。
江苏建筑电气质量验收规范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迅速发展,城市化进程加快,建筑行业发展迅速。在建筑过程中,电气工程是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质量直接影响建筑的使用寿命和安全。为了规范江苏省建筑电气工程管理,促进建筑电气工程的健康发展,江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制定并实施了《江苏建筑电气质量验收规范》(以下简称《规范》)。
一、验收的目的和原则
《规范》主要为了保证建筑电气工程质量,保障建筑使用安全,防止建筑电气工程系统出现故障和事故,提高建筑电气工程的设备运行效率和使用寿命。其验收原则为:合规、合理、安全、可靠、节能、环保。
二、验收的范围和基本内容
《规范》的验收范围包括建筑电气工程的设计、施工、试运行和使用。验收的基本内容包括:电气工程的设计文件、验收文件、施工图纸、施工安全监测报告、电气设备的品牌、型号、产地等资料;电气工程的线路、电缆、电缆槽、桥架、电器元件、接线端子、电工器具、灯具等材料的使用和安装情况;电气设备的接线、接地、绝缘、外露部分、机房回路、保护接地电极、装置的连接和调试、照明电路等方面的验收。
三、验收程序
1. 施工单位应提前7天向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申请验收;
2.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收到申请后,及时组织人员进行验收;
3. 验收按建筑电气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进行,分为初验和终验;
4. 如建筑电气工程不符合验收标准,需通知施工单位停止使用或进行整改;
5. 验收合格,发放《建筑电气工程质量验收合格证》。
四、验收标准
1. 电气设计文件符合规定要求,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
2. 电气设备品质符合标准、型号一致、产地合法、接线正确;
3. 绝缘电阻符合规范、接地系统电阻符合标准要求;
4. 设备外露部分、回路、保护接地电极、装置连接和调试符合要求;
5. 照明电路亮度、无盲点、无明显闪烁等问题;
6. 建筑电气工程环境达到国家或行业规定的环保标准。
五、验收后的处理
1. 通过验收的建筑电气工程开展试运行;
2. 试运行合格后,移交业主使用;
3. 如验收未通过,责令整改,并进行复验。若复验仍不合格,将按法规处理。
《江苏建筑电气质量验收规范》的实施,为江苏省电气工程施工提供了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的依据,为江苏省电气行业的发展注入新的活力。我们相信,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江苏省的建筑电气工程管理将越来越规范化、标准化,越来越具有相应的社会责任感和维护公共利益的意识。
江苏建筑电气质量验收规程
江苏建筑电气质量验收规程(以下简称《规程》)是江苏省建筑电气工程验收的技术标准,旨在保障建筑电气工程的安全性和可靠性,促进工程建设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可持续发展。
一、适用范围
1、适用于江苏省内所有建筑电气工程的验收。
2、除特别规定外,适用于新建建筑物、改扩建建筑物、旧建筑物的电气设施改造和更新配电系统等工程的验收。
二、验收的内容和标准
1、电气工程设计文件的验收 。电气工程设计文件的达到标准是验收合格的前提。设计文件应符合《建筑电气设计规范》等国家有关规定。
2、设备的验收。所有进入工地的电气设备,均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规范和技术规定,并具有产品质量认证证书。其中主要电气设备应具备制造厂家出具的性能试验报告,并符合设计文件要求。设备必须在检查标准范围内使用,并应经过线路、设备及保护的试验检验。
3、电气工程施工的验收。验收应按照国家有关电气工程验收标准和技术规定进行。对全过程的质量管理进行检查。
4、验收中应重点检查的技术项目。接地极、保护接地、保护接地电阻、线路配电、开关、端子、高电压试验、塑料线管系统、变压器、电缆、开关柜、配电屏等。
三、验收时限和验收结果处理
1、验收时限:属于先进工艺、先进技术或重要工程项目的,验收时限建议不超过7工作日;特殊情况下,经施工单位及工程负责人申请并得到验收单位审核同意,可适当扩大验收时限。
2、验收结果处理:验收合格的工程应出具《建筑电气回执单》(见附件一)并盖验收章,返还申请验收单位,存档备查。如验收不合格,应将检测结果通知施工单位及申请验收单位,并说明不合格原因和处理意见,要求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合格后方予最终验收。验收前,无合格电气工程竣工验收的,不得通验隐蔽工程。验收前未取得县、市、区实施建筑工程验收的,电气工程不能通验。
四、验收费用标准
1、电气工程竣工验收费种:建设单位应向省级建设部门申请工程竣工验收,省级建设部门均应收取验收费。验收费由建设单位支付,按竣工验收通知书规定的费率计取。
2、电气工程隐蔽验收费种:由施工单位按规定向建设单位收费。
五、验收责任
1、根据规程的验收要求和验收程序,认真开展验收工作,对工程的合格性负责。
2、验收单位应对检测和验收结果负责。在工程质量有问题时,应积极协商解决,做出客观公正的结论。
3、在电气工程验收中存在质量问题的,省级建设部门对工程发生的质量问题应进行追究责任,并依法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4、建设单位应认真履行监理职责,对施工单位执行工程质量管理要求进行监督检查。
六、附则
1、省级建设部门应加强工程验收和质量管理工作,及时解决电气工程建设过程中的技术问题和质量问题。
2、所有投标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验收单位都应该遵守国家有关法规及技术规范,加强电气工程质量管理,确保电气工程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3、规程实施中遇到的问题及意见,由江苏省建设厅技术质量监督处提出,经过相关部门充分讨论和审定后进行修改、调整。
江苏建筑电气质量验收规程的落实,既可以保障电气工程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又可以促进工程建设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可持续发展。各投标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验收单位应该深入理解规程内容,依据规程进行电气工程的验收,使电气工程质量得到有效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