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实施工程中禁止的行为
招投标实施工程是公开、公正、公平的。为了保护公共利益和市场竞争,禁止以下行为:
『1』、串通投标
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投标人(包括联合体)通过协商、合谋或其他方式,在投标费用、投标内容、投标条件或中标方案等方面达成一致或者作出承诺,对其他投标人进行控制或排挤。
『2』、虚假投标
指投标人伪造文件、虚构事实、提供虚假资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参加投标活动。虚假投标会导致市场失去公平竞争环境,影响招投标的公正性、公平性和合法性。
『3』、受贿行为
指投标人或其他利益相关人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招标评标委员会以及其他与招投标有关的人员行贿、请托等行为。这种行为扰乱了市场秩序,也有损公正竞争。
『4』、利益输送
指招标人利用职权或者地位,通过任何形式给投标人或其他由招标人指定的人员提供利益或者与其交往,以谋取不正当竞争优势。
『5』、泄露评标结果
评标委员会和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进行保密。泄露评标结果或者影响评标结果的公正性的行为是违法的。
『6』、恶意操作
指投标来回修改文件,捣乱评标的过程,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方式阻挠或者妨碍评标工作。这类行为破坏了投标的基本规则,扰乱了招投标的规范秩序。
招投标实施工程过程中禁止上述行为。任何一种违规行为都将导致投标失败,影响企业发展,严重者还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怎样实施工程招投标
一、 开展前准备工作
目的
在工程实施招投标过程中,确保该过程高效、透明,并遵循各项法律法规,公开招标,提倡激烈的竞争,在所有投标人中挑选出较具竞争力且满足项目要求的投标人。
1.招标人的选取
招标人需满足项目需求,并在该领域中具有足够的实力和声誉,以便能够更好地解决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2.建立工程文件
工程文件通过向各个投标人描述建筑工程的需求,帮助投标人对工程实施需要做出全面的评估,并提供详细的要求和规范。
3.利用正确的公告媒介
招标人应提前确定招标公告的适当媒介,并向公众公开发布该项目的招标文件。招标公告应包括发起招标的时间,该工程的预算,投标人参与的细节以及评标标准。
4.建立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由各部门的代表组成,其职责包括对接收到的投标书进行评估和选取。评标委员会由董事会授权组建。
二、 开始招标
1.投标人介绍
投标人需要向招标人提交其相关信息报告,并应明确投标人需遵循的各项法律法规。招标人可以执行尽职调查,以确保每家投标人满足要求,并符合合同要求。
2.要求建立投标预算
投标预算可以帮助投标人正常打算招标项目,这也是预算建立的正确方式,因为该预算包含了所有买家的经济和技术要素。投标人应分析其技术、经验和其他方面的特点,以便为此建立预算。
3.公开投标
招标人必须向所有预备投标人公布招标邀请,并且必须向每个预备投标人提供充分的时间来准备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详细描述预计的工作范围以及提供透明的信息,以便投标人准确了解有关项目,并充分考虑其在该项目中的竞争优势。
4.投标文件的提交
投标人将投标文件提交给招标人,招标人应对投标文件进行充分的审核,以确定合同的最终中标方。
三、 公开评标过程
1.建立评标标准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必须制定充分并跟进的评标标准。该评估应基于评估人的技能、经验、质量来确定。
2.远程评标
在评估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通过在线会议或电话等远程方式进行。这种方式可以为评估人员提供更为便利的环境,并节约时间和成本。
3.计分标准
评标委员会应根据投标人所提供的技术、工艺以及资质等细节,对其进行逐项评分。对于特殊内容或质量标准,标准应特别强调或明确规定。
4.商务会议
在评估后,评标委员会可能需要与投标人进行商务会议,以进一步深入探讨其最终的技术和资质,并解答投标人可能提出的问题。
4.中标
评审后顺利的投标人将获得续约资格,招标人将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届时可以具体规定建设过程的各项细节。
在此过程中,招标人和投标人需严格遵守有关法规,遵循投标及评选的透明、公正、公平、竞争原则及业界惯例,提高整个招标过程的效率和透明度,选出高技能、高性价比的投标方,确保工程项目达到预期效果。
江西省实施工程招投标管理办法
工程招投标是建设工程领域中非常重要的工作环节,对于保障工程质量、提高工程效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江西省自然也不例外,为了规范工程招投标工作,加强对工程项目的监管,江西省出台了《江西省实施工程招投标管理办法》。
一、总则
该办法针对江西省内各类工程招投标活动,包括施工、设计等,规定了招投标工作的组织要求、标底的确定、招标 文件的编制要求、评标过程的开展、中标候选人的资格审核等各个环节的具体操作规范,以便在工程项目招标过程中,加强监管,保证各方的公平竞争和合法利益。
二、招标文件的编制
招标文件是每个工程项目招标的重要文件,是各方对项目的理解和准备所基于的文件依据。因此,对于招标文件的编制就十分重要了。
《江西省实施工程招投标管理办法》要求招标人制定招标文件时,要充分考虑工程的特点、要求,严格报批程序,做到合乎规定。
三、投标人的资格审查
在招标文件合格通过后,各投标人需要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准备相应的投标书和资质证明文件。
招标人在初步审查后,对申报人以及所搭档人员填写的投标书及其所提供的资质证明文件进行资格预审。对于符合资格预审标准的申报人,招标人才能将其纳入评标范围。
四、标底金额的确定
标底金额是工程项目投标人确定投标报价的基础,也是招标人确定预算金酷似的依据。
《江西省实施工程招投标管理办法》规定招标人规定标底金额应当借鉴拟实施工程近来行情、招标人制定预算等多项因素,通过市场公开询价、工程造价普查等多种渠道确定,确保标底金额的合理性。
五、评标过程的开展
评标是工程招投标过程中的一个关键环节,对于确保工程的质量以及投标人的公正竞争至关重要。
《江西省实施工程招投标管理办法》要求,评标委员会需严格依据评标办法和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工作,并按期进行评标。同时,在评标过程中,各评标委员会的成员应当严格遵守工作纪律,确保评标结果的公正、公开,避免出现偏向某一投标人的情况。
六、中标结果的公示
最终中标结果的公示是工程招投标工作的重要环节之一,它能够及时公开招标结果,保证招标信息的透明度。
《江西省实施工程招投标管理办法》要求,在招标结束后的规定时间内,招标人应当按规定负责公示中标结果,并将中标结果报送有关部门备案。
江西省实施工程招投标管理办法的推出,旨在进一步规范工程项目招标和投标等相关管理工作,强化招标人和投标人的责任约束,保证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提高工程项目管理过程的透明度和公正性。同时,也要求各参与方密切合作,尽力维护工程建设市场的平稳有序、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