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庄区建设招标公告
近年来,随着罗庄区城市化建设的不断推进,各项基础设施建设亟需扩大。为加快区域经济发展,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罗庄区政府现公开招标以下项目。
项目一:道路建设工程
该项目旨在完善区内道路系统,改善道路交通状况。项目合同金额为500万,其中包括材料费、人工费用及各种相关支出。工期为6个月,预计于今年年底完工。
本次招标要求参标单位具有完善的资质等级,并有过大型道路建设经验。投标人应详细计算工程量,并能确定细节实现。同时,提出的施工方案需要满足地方政府规定和标准,无违规情况。
项目二:市政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
市政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总工期为12个月,总工程量约为500吨。投标单位需要详细评估工程质量,提供专业设备,并且与当地环保局保持密切关系。本项目的合同金额为3000万。
投标人应当具备完备的专业资质和项目经验,能提出可靠的施工方案并保质保量完成该项目。同时,有关工作人员也必须具有相关资质证书,并需要参加项目实施相关培训。
项目三:游泳馆建设工程
游泳馆建设工程是罗庄区首批引进的大型文体设施工程之一,亦是近几年区内重点项目之一。投标人应具备专业资质和项目经验,提供完整、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包括工程方案及施工图纸等全部文件。本项目的合同金额为5000万,工期为18个月。
投标人所提供的全过程方案需要符合当地政府的相关标准和规定,工程质量稳定,施工风险可控,对人员安全进行充分的规划和考虑。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基础上,较大限度实现环保,将各类污染降到较低程度。
以上三个项目是罗庄区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推进工程,具有重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为区域发展和民众生活水平的改善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各投标单位需认真准备、认真对待,秉持诚信守法、全程保质的原则承接招标业务。
罗庄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罗庄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罗庄区实际情况制定的,旨在规范罗庄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为,促进招投标的公开、公正、公平和诚信,保证招投标活动真实、有效地进行。
一、招标文件
招标人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向投标人发放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投标人资格条件和投标保证金等基本信息;
- 工程技术要求、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工程质量管理等技术要求;
- 投标报价和报价方式等费用信息;
- 投标文件编制及递交要求、评标办法等投标程序和资料要求;
- 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有关技术标准和安全生产标准等。
二、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人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合同价款的3%。如有多次投标的,应当按照招标人要求分别缴纳相应数额的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缴纳投标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评标工作结束后,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应当及时退还。
三、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递交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
投标文件应当包括投标书、技术方案、商务方案等。投标人应当在投标书中承诺所投工程的质量、工期和保修期,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四、评标办法
评标工作应当公开、公正、公平,并按照评标办法进行。
评标办法应当包括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评标标准应当与招标文件要求相一致,评标方法应当科学、合理、公正。
评标结果应当及时向投标人和中标人公布。未中标的投标人可以向招标人要求评标过程记录和评审报告。
五、罚则
违反本办法规定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处罚措施处理。
投标人违反本办法规定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情节严重的,可纳入失信黑名单。
承标人违反竞标承若的,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资格,要求中标人退还所有履约保证金且不得再参加其它招标项目,情节严重的,可纳入失信黑名单。
六、附则
本办法由罗庄区政府工程建设管理机构负责解释。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之前发布的繁琐和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而需要修改的部分一概废止。
本办法的修改和解释,由罗庄区政府工程建设管理机构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