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娄底市住建局副局长李湘辉做客娄底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在热播”政策解读栏目,围绕“公共租赁住房管理”这一主题,对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出台的背景、政策变化及申请公租房的群体和流程等群众关注度较高的热点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并着重介绍了我市目前公租房保障的有关情况。
主持人:“送政策干货,解群众之忧”。这里是由娄底市政府门户网站推出的政策解读栏目——“政在热播”,今天我们非常荣幸地邀请到了娄底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李湘辉同志,湘辉局长,您好。首先来和我们的网民朋友打一个招呼。
李湘辉: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大家好!
主持人:公共租赁住房是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一项重要民生工程,也是住房制度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市民生保障事业中起到了积极的作用。首先,请湘辉局长来给咱们介绍一下目前公租房保障的有关情况。
李湘辉:好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实物配租。我市自2008年以来,累计建成公租房是5.56万套并且按照规定向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进行了配租,共惠及住房困难群众有16万人左右。另一种是通过货币补贴发放的方式进行公租房的保障。我市2004年以来,累计发放公租房货币补贴是28.24万户(次),发放的金额有2.52亿元。为中低收入无房困难群众租房提供了资金补助,惠及群众是66万人次。通过上述两种保障方式,有效的缓解了我市中低收入家庭、外来务工人员、新青年等群众的住房困难问题。
主持人:住房问题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也是重大民生问题之一。最近娄底出台了《娄底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这个《办法》是在什么样的一个背景下出台的?请湘辉局长给咱们介绍一下。
李湘辉:首先是为切实保障城镇困难群体基本住房需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城市不仅要有高度,更要有温度。”“住房问题既是民生问题也是发展问题,关系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关系人民安居乐业,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关系社会和谐稳定。”为把城镇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的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等群体住房困难问题作为重要的民生实事加以解决,很有必要出台我市的这个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公租房的建设和管理。同时这个也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决策部署要求,2021年10月9日,我们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出台了《湖南省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湘建保〔2021〕188号),要求各地按文件精神制定出台适合本地区的公租房的管理办法,我市2014年11月18号出台的《娄底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娄政办发〔2014〕26号),早已到了这个法定修订时限,需要及时的进行修订完善同上级文件精神和我市实际不相符的内容和条款。
主持人:恩,好的。湘辉局长,那目前我们这一次新出台的这个《办法》中,政策上有哪一些新的变化,能让更多的群众享受到公租房的一个保障呢?
李湘辉:新出台的《娄底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重要变化,是提高了保障对象的覆盖面,尤其是对一部分重点人群纳入了保障范围。如对符合规定标准的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依申请要实现应保尽保;对城镇中低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在轮候期内要得到保障;对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等新市民,设立最长住房保障期限,将符合条件的农民工纳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着力解决阶段性的住房困难。对环卫、公交等公共服务行业以及重点产业符合条件的青年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实施重点保障。对符合本地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的优抚对象、伤病残退休军人以及消防救援人员、城镇残疾人家庭、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年满18周岁的孤儿、城市见义勇为家庭、省部级以上劳(英)模以及三孩家庭等,那么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分配。
主持人:嗯。那这个新的《办法》确实覆盖面是很广了。具体哪一些人能够申请到公租房,申请公租房的流程是什么,新《办法》对此有一个明确的规定吗?
李湘辉:嗯。首先,根据新出台的公租房管理办法的规定,本地城镇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等符合本地公共租赁住房准入条件的,可以申请公租房配租。具体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管理办法》都有非常详细的说明。其次,公租房的申请流程是先到街道办事处提交申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人家庭收入、财产和住房状况等进行调查核实,出具初审意见,并且在申请人所在的街道或者是社区进行公示。住房保障部门根据初审的意见和申请的材料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申请人的住房状况、家庭收入、财产等情况,并在相关的网站和申请人居住的街道或者是社区公示7天。符合保障条件的,登记为住房保障的轮候对象,等待公租房的配租;对不符合保障条件的,会有书面的通知并且会说明理由。
主持人:那新出台的《办法》中还有哪些方面进行了一个修改和补充呢?
李湘辉:新出台的这个《娄底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对公租房的申请和管理进行了修改和补充,主要是这么几个方面:一是对公租房的租赁年限、受理机制、年审制度进行了修改补充。公共租赁住房的租赁期限一般不超过5年,其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的租赁期限不能超过3年。各地的住房保障部门将建立健全常态化的申请受理机制,做到随时申请、及时受理。二是拓宽了申请受理的渠道,开通网上服务大厅、手机APP、微信公众号等服务平台。娄底市住保部门组织对正在实施保障对象每年会进行一个资格复核,由本地的民政、公安、自然资源、市场监督管理等相关的部门和街道(乡镇)以及社区居委会对保障对象的家庭人口、收入、财产、住房、工商登记等情况进行联合审核,并且及时将这个结果反馈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三是对退出机制进行了规定。对转借、转租或者是擅自调换所承租的公租房的,改变了所承租公租房住房用途的,在公租房租赁住房或者是小区从事违法活动的,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这个公租房,以欺骗等不正当的手段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等情形的,都应当是退回公租房。
主持人:好的,非常感谢湘辉局长针对新的《办法》给我们做了这么详细的一个讲解,那么今天的节目就到这里结束了,感谢网民朋友的在线收听,我们下期再见。
李湘辉:网民朋友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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