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节水管理是以市场化手段推进节水工作的创新模式和重要举措,也是发展节水产业的重要抓手,推广合同节水管理,对促进社会资本参与节水、发展节水服务业、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和绿色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那么,合同节水管理工作是如何开展的呢?带您进一步了解合同节水管理的创新模式及相关典型案例。
合同节水管理类型
(一)节水效益分享型
节水服务企业和用水户按照合同约定的节水目标和分成比例收回投资成本、分享节水效益的模式。
适用范围:该模式作为合同节水管理的主要方式,适用于高耗水或节水潜力较大的行业、公共机构等大部分用水户。
(二)节水效果保证型
节水服务企业与用水户签订节水效果保证合同,达到约定节水效果的,用水户需支付节水改造费用;未达到约定节水效果的,由节水服务企业按合同约定对用水户进行补偿。
适用范围:该模式主要适用于生活服务类、企业日常改造,中小型公共建筑改造等周期较短、特殊水价、节水量较小、工程技术较为简单的用水户。
(三)用水费用托管型
用水户委托节水服务企业进行供用水系统的运行管理和节水改造,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用水托管费用。
适用范围:该模式主要适用于酒店、商场等大型公共建筑和中小型供水企业。
(四)资源置换型
节水服务企业负责提供先进的节水设备和技术开展节水改造,并负责节水设施的维护管理,节水效益完全由用水单位独享,节水服务企业通过收集尿液并提取药物有益成分获得经济效益。
适用范围:该模式具有零投入、零障碍、零分享、零排放、零维护“五个零”的显著特点,目前已在高校或中小学内广泛应用。
(五)效果保证+效益分享型
由甲乙双方根据项目自身条件,通过组合两种合同节水管理典型模式形成的混合模式。
适用范围:该模式适用于投资大、投资回收期长的合同节水管理项目。
(六)合同节水+水权交易型
节水服务企业先行投入资金对用水户进行节水改造,将项目节约的水量通过用水权转让、收储等方式进行交易,收益归用水单位所有,或由用水单位和节水服务企业按合同约定分享。
适用范围:该模式主要适用于农业节水灌溉、重点用水行业等领域。
合同节水管理具体实践
为推广合同节水管理,近年来各地积极探索及实践,并因地制宜创新出新型合同节水管理模式。
实践1:
2021年4月,福建省水利厅与兴业银行创新政银合作模式,开始推行省内首个由政银联合研发的绿色金融产品——“节水贷”,年利率优惠至不超过3.85%,为省内企业开展节水技术改造、供水管网改造、非常规水源利用、合同节水管理项目等节水项目提供贷款,在业务资源和融资成本上享受绿色金融政策倾斜,通过金融资本撬动,引导更多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进入节水领域。
实践2:
2016年,福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实施了福州市城市供水漏损治理合同节水管理项目,年均节水量1200万立方米,年均直接经济收益2000万元。
实践3:
2019年11月,福建首个高校合同节水管理项目在福建理工大学(原福建工程学院)正式签约实施,共计查出地下管网漏点100余处,经第三方评估,年节水量在60万吨以上,学校每年节约物业费、管网维修费用约100万元。
实践4:
2019年4月,福鼎市水务集团通过合同节水引入社会资本,集成运用先进适用节水技术,对特定项目进行节水技术改造,将公共管网漏损率由原来的22%降低到10%以内,年节水可达100万吨以上。
合同节水管理作为一种节水工作的创新模式,通过市场机制发力,吸引社会资本参与节水产业,有效解决用水单位改造资金不足和缺乏专业化技术能力两大难题,是贯彻落实“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的重要具体实践。
文稿来源:市供排水中心
原文地址:http://jsj.zhangzhou.gov.cn/cms/html/zzszfhcxjsj/2024-10-11/173459909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