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化建工

企业服务平台

综合查询
综合查询
建筑企业
人员信息
招标公告
中标公示
四库业绩
省厅业绩
公路业绩
水利业绩
信用信息
项目线索
经济&企业分析
全国经济综合分析
国民经济总体情况分析
固定投资情况分析
地方财政情况分析
政府债券发行情况分析
发包单位专查
代理机构专查
设计单位专查
总包单位专查
施工单位专查
采购供应商专查
勘察单位专查
监理单位专查
项目线索查询
土地交易
拟建项目
招标计划
采购意向
招标公告
中标公示
施工许可
AI投标分析
重点项目
专项债项目
  • 产品
    动态
  • 联系
    客服
  • 在线
    咨询
  • 服务
    热线
  • 微信
    公众号

关于加强蚌埠市工程建设项目信息管理工作的通知

建管家 建工头条 来源 2024-11-18 10:14:36

各县(区)建设主管部门、市建筑管理处、各相关建筑业企业:

依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项目信息管理的通知》、省住建厅《关于加强工程建设项目信息管理工作的通知》,经研究决定开展我市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录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录范围

(一)房建、市政类工程项目。蚌埠市行政区域内符合法定基本建设程序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包含总承包项目、专业承包项目以及专业分包项目。

(二)其他行业工程项目。蚌埠市行政区域内符合法定基本建设程序的已竣工验收合格的矿山、电力、冶金、石油化工、机电等其他行业工程项目。

公路、水运、水利、通信、铁路、民航等专业工程项目,由交通运输、水利、工业和信息化等专业部门确定业绩确认方式,不在本次补录范围内。

本次录入工作优先录入2020年1月1日之后竣工工程项目。

二、补录内容

“四库一平台”内建设项目信息包含:基本信息、工程招投标信息、工程合同信息、施工图审查信息、施工许可信息、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备案信息、业绩指标信息(企业、个人)等(以下简称“信息板块”)。

三、佐证资料

(一)房建、市政类工程项目根据附件2第(九)项要求提供拟录入项目信息的佐证材料。

(二)其他行业工程项目根据附件2第(十)项要求提供拟录入项目信息的佐证材料。

四、补录原则

(一)市、县分级负责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各县(区)建设主管部门分别负责各自发放施工许可的房建和市政类工程项目信息补录工作。

其他行业工程项目补录工作由项目所在地的县(区)建设主管部门负责。

(二)企业自愿申报

企业根据生产经营需要自行确定补录的项目及补录信息板块(备注:补录基本信息填报附件1-1、补录招投标信息填报附件1-2、补录合同信息填报附件1-3、补录施工图审查信息填报附件1-4、补录施工许可信息填报附件1-7、补录竣工验收信息填报附件1-8、补录竣工验收备案信息填报附件1-9、补录业绩指标信息填报附件1-5、6、10、11)。不建议补录不符合资质申报要求、招投标需求的历史业绩。

(三)总包牵头申报

因申报材料涉及量大、面广,且材料均涉及施工总承包单位,因此应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牵头各方建设主体,收集相应资料,一次性对相关信息进行补录,同时施工总承包单位有义务协助项目共建单位(含专业分包单位)做好业绩补录。

五、工作流程

(一)明确补录内容

有补录需求的企业梳理自身生产经营所需要的工程项目业绩,在与“四库一平台”内现有项目信息进行比对自查后,确定是否需要补录及需补录部分信息板块。确需补录的项目,由总包单位召集其余各方责任主体对接各自补录需求。

(二)准备项目材料

施工总承包单位牵头其余各方责任主体,对照补录需求

,填写附件表格(依据需求选择填写附件1内的相关表格,信息板块与附件表格的对应关系见前文)并准备相应佐证资料(表格及佐证资料的排版顺序见附件3要求),施工总承包单位对项目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三)提交申报资料

施工总承包单位将确认无误的项目补录信息表格(电子版和盖章扫描件)及对应的佐证材料,按属地负责原则报送至对应的邮箱。(详见附件4)

(四)审核及推送

市、县(区)两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所负责的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确认后(县级数据需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统一将有效信息推送至省厅平台。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建设工程项目信息管理工作,明确责任单位,明确责任人员,提高工作效率,严格把关审核,确保补录工作圆满完成。

(二)严禁弄虚作假。严厉打击“无中生有”、“虚构指标”、“张冠李戴”等造假行为,对于提交虚假材料的企业,经查实后予以公开通报并计入企业诚信档案。

(三)防控廉政风险。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廉政风险防控,严禁利用工作职权权力寻租行为。对工程项目信息审核中不作为、乱作为、吃拿卡要、协助企业弄虚作假的工作人员,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七、其他方面

(一)数据修正。数据工作按照省厅《关于工程建设项目信息数据修正系统模块上线运行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开展,企业填报表格(附件5),按属地负责原则申报。

(二)截止时间。数据补录工作截止2024年12月30日。

附件:附件1各信息板块补录表格.zip

附件2.政策解答.doc

附件3佐证资料模板.zip

附件4主管部门联系方式.docx

附件5数据修正申请表.docx

蚌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1月13日

 

原文地址:https://zjj.bengbu.gov.cn/xwdt/tzggao/140823351.html

今日热榜

热门企业

人员:53人   |    业绩:108个   |    资质:44项
人员:248人   |    业绩:4805个   |    资质:34项
人员:1978人   |    业绩:458个   |    资质:38项
人员:777人   |    业绩:14个   |    资质:5项
人员:12人   |    业绩:0个   |    资质:0项
人员:31人   |    业绩:59个   |    资质:7项
人员:109人   |    业绩:18个   |    资质:54项
人员:29人   |    业绩:0个   |    资质:35项
人员:9548人   |    业绩:704个   |    资质:48项
人员:10859人   |    业绩:2307个   |    资质:49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