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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市建筑事业发展中心聚焦三环节 行政复议零败诉

建管家 建工头条 来源 2024-11-30 10:07:55

行政复议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通过行政救济途径解决行政争议的一种方式。申请人认为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被申请人依此进行答复。

“希望提前结束挂网公示”“最好不被挂网公示”“对执法过程存在异议”等是案件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原因。市建筑事业发展中心聚焦三个环节,打造复议矛盾化解“全链条”,为助力法治政府建设、提升社会治理水平添加新动力。

强规范,案件办理优质高效

市建筑事业发展中心聚焦办案流程规范和人员队伍规范,持续推进案件高质高效办理。一方面坚持规范办理,依法决策,对案件每周研讨、限时办结、集体会审,保障案件质效。另一方面注重业务学习,充分运用网络学习平台,组织干部职工学习相关法条规定;不定期开展“一线干部登讲台”活动,业务骨干以身边实例为干部职工讲课。

强协调,释案说理缓解矛盾

市建筑事业发展中心对案件进行分析,查询相关文书,对照复议申请,检讨案件办理法律依据是否得当、程序是否合法。自查工作程序,找到化解矛盾突破口后,主动与行政复议申请人对接沟通,实地踏勘,核查情况,深入了解问题症结,耐心细致地答疑解惑,提高企业负责人、相关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和责任意识。做好解释说服工作,取得申请人的理解,从而促使其自觉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今年来,建发中心4起已办理的行政复议案件答复中,无一起因中心案件办理失误被纠错。

强引导,源头预防主动服务

市建筑事业发展中心将秉承“抓前端、解心结”的思路,加强服务指导。坚持实施领导两次现场约谈服务制度,对于严重的违法行为,在即将进行行政处罚前,分管、主要领导分别到项目现场,对其进行两次约谈,详细了解具体情况,讲解政策法规,力所能及的给予帮助;坚持案后回访制度,面对面听取企业对监管工作的意见建议,解答企业的疑问;坚持“一案两书”制度,在下达《处罚决定书》的同时给企业送达《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告知书》,引导企业及时进行信用修复,做到整改到位与修复申请衔接。

 

原文地址:http://szjj.xiangyang.gov.cn/zxzx/jsdt/202411/t20241127_371488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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