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招投标中,所谓利害关系人指的是与招标或投标方案实施或招标结果有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的单位、个人、集体等;
其中予以明确的利害关系人,即确实参与投标和竞标活动的供应商、中标供应商的下属分包商。此外,常见的利害关系人还包括监理、设计单位、土地和规划管理部门、政府公共事业管理部门、审计局、财政等多个部门等。
利害关系人的作用
招投标工程中,利害关系人常常具有权威性和影响力,对竞标结果甚至决定了招标工程中不可忽视的因素。招标单位需要充分考虑利害关系人的立场、关切和利益,以协调各方之间的利益分配和感受,在实施过程中减少不必要的纠纷,并保证工程顺利进行。
利害关系人的种类和分类
利益相关人可分为内部和外部利益相关人,内部利益相关人是指组织内的个人或群体,包括主要投资方,高管,项目管理人员和执行人员等。 外部利益相关人是指和组织相关的一些内外部群体,包括政府,客户,工会,供应商,债权人,股东,竞争对手等。
另外,按照其支配性,利害关系人又可分为强势利益相关人,同等利益相关人,弱势利益相关人。 强势利益相关人是指对组织绩效影响重大,对运营决策有及时、关键和先导的控制权,以及特定利益群体与组织的权力关系。同等利益相关人是指组织对待其利益并没有值得区别的差别,对其行为没有无限制的外部制约力。弱势利益相关人是指无力、弱化,对组织运营决策影响力小的或者被优先满足之后便会被忽略掉的群体。
利害关系人的管理
在招标过程中,管理和协调各方利益是一个永恒的主题。 简单的说,这标志着在项目运营、合同履行和争端处理等局部性问题上,各方各取所需,各得其所是整个投标过程中的理想状态。 然而,将项目、资源、信息和金钱转化为可预见的结果过程中,不同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冲突是常见的。 在此情况下,利害关系人管理(Stakeholder Management)是一种管理方法和工具,旨在制定、实施和调整不同利益相关者之间的管理计划,促进他们的利益共赢,以达到投标方案和招标结果的共同目标。
利害关系人管理的原则
利害关系人管理是一种全过程管理,需要从投标活动前准备到投标完成后维护,涉及到投标流程、项目管理和合同管理等各个环节。在关于利害关系人管理的全过程中,有一些基本的原则:
1.相关性原则
涉及招标工程的所有利害关系人,包括对整个招标过程有一定影响的人均应纳入管辖范围。
2.合理性原则
需要综合考虑合理性,包括经济合理性、技术合理性和法律合理性。在投标实操中,每项决策都需要经过准确定量和定性的分析,来确保活动是合理的。
3.全面性原则
关注到招标活动中所涉及的每个问题和每个利益相关人,充分考虑各种情况和因素,确保在任何情况下都顺利完成投标方案。
4.灵活性原则
对于利害关系人关心的问题,应坚持“有变有应”,即变化及时调整。
利害关系人在招投标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在招标过程中的问题和决策中将起到决定性的作用,需要给予充分的重视和管理。通过对不同的利害关系人进行分类,了解不同的利害关系人所对应的权力影响,能够有针对性地制定管理计划和策略,从而使招标过程更加顺利和公正。在实际实施过程中,需要遵循相关原则,提高管理水平和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