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城市建设中产生的建筑垃圾也越来越多,怎样对这些建筑垃圾进行有效管理和处理,成为了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而其中最基本的问题,则是将这些建筑垃圾归哪管辖管理。
由来
建筑垃圾是指发生在新建、改建、拆除建筑物及其它建设活动中所产生的土石方、砖瓦陶瓷、混凝土、沥青混合料、铁钢、木材、木竹藤、绝缘材料、装饰装修材料和其他非有害垃圾等,是城市生活垃圾之外的一大类废弃物。
分类
根据《城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建筑垃圾可以分为:危险废物和非危险废物两类。
危险废物包括:含有石棉、二氧化硅、有毒有害废物等。这类建筑垃圾需要拿到专门的处理企业进行处理。
非危险废物则包括:土石方、砖瓦陶瓷、混凝土、沥青混合料、铁钢、木材、木竹藤、绝缘材料、装饰装修材料等。这类建筑垃圾应该在建筑垃圾堆放场以及城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理设施中进行处理。
管理
管理建筑垃圾需要注意两个问题,一是归属问题,二是处理问题。
归属问题
根据《城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建筑垃圾由建筑垃圾产生单位负责收集、运输、投放,并由城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理设施运营者负责接收处置。具体来说,建筑垃圾需要由建筑垃圾产生单位运至建筑垃圾堆放场,再统一运至城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理设施进行处理。
处理问题
建筑垃圾的处理有多种方式,包括填埋、焚烧、再生利用等。不同的处理方式对环境的影响不同,各地应根据实际情况考虑选取适合的处理方式。填埋和焚烧虽然能够有效降低建筑垃圾量,但也对环境造成了不良影响。再生利用则是一个比较好的选取,除了能够减少建筑垃圾的总量,还能够降低资源的浪费。
建议
为了更好地管理建筑垃圾,政府部门可以通过以下措施来提升管理水平:
加强对建筑垃圾产生单位的监管,确保建筑垃圾按规定运输投放。鼓励再生利用,增设再生资源采集点或者采纳建筑回收物料计划。加大对建筑垃圾的科研攻关和技术开发。鼓励全社会关注环保与可持续发展,推出政策加持和财政支持,促进环保产业的发展。建筑垃圾的管理应当完全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同时应该在实践中持续创新,寻求更加符合本地实际情况的管理方式,以实现建筑垃圾的分类化、减量化、资源化处理。
城市建筑垃圾归哪管辖呢
城市建筑垃圾是城市发展过程中不可避免的问题。在处理这些垃圾时,确定它们的管辖范围会涉及到很多方面,比如政策法规、环保要求以及区域划分等。下面,本文将从这些方面来讨论以城市建筑垃圾归哪管辖。
政策法规
政策法规是决定城市建筑垃圾归哪管辖的重要因素之一。我国的相关政策法规比较完善,比如2015年颁布的《建筑垃圾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建筑垃圾由市、县(市、区)负责管理;对于建筑垃圾再生利用,要求加大政策扶持与引导。此外,还有环境保护方面的法规,比如《土壤污染防治法》,强调对土壤污染防治责任的明确,涉及到城市建筑垃圾的资源化利用等方面。
环保要求
处理城市建筑垃圾时,环保要求也是不能忽视的。在对建筑垃圾进行资源化利用时,要对其进行分类,按照不同类型进行处理。如混凝土、砖石等可设计二次利用的建筑废弃物,应经过地勘和环保部门检验,确定其含有有害化学物质的成分,确保不会对环境产生污染。对于城市垃圾处理中心,应设置相应的污染物处理器,来满足环保要求。
区域划分
在确定城市建筑垃圾归哪管辖时,不同地区的管辖范围也不同。按照我国现行的管理体系,城市建筑垃圾应由各个城市的市、县(市、区)来实施统一管理,各地方也对建筑垃圾的处理实施了相应的区划管理措施。比如在北京市,建筑垃圾管理办公室是负责统一监管建筑垃圾管理工作的职能机构,对市属各区的建筑垃圾管理进行监督和执法。
城市建筑垃圾归哪管辖会涉及到政策法规、环保要求以及区域划分等多个方面。这些方面构成了对管理垃圾的全方位、多角度的规范要求。只有从政策法规层面进行规范,加强区域管理协调、提高环境监测水平,才能更好地管理城市建筑垃圾,推进城市建设环保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