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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关于开展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轮候登记的公告 2025年4月27日

建管家 建工头条 来源 2025-05-04 10:11:05

惠市住建公告〔2025〕11号

根据《国务院关于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的指导意见》(国发〔2023〕1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快建立住房保障轮候库的通知》(建保〔2024〕89号)《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惠州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惠府办〔2025〕4号)要求,为摸清我市城镇住房困难工薪群体刚性住房需求,现将我市开展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轮候登记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定义

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支持,限定配售对象、套型面积、配售价格、处分权利,面向符合条件的群体销售的保障性住房。

二、保障群体与申请条件

(一)保障群体

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对象为我市住房困难的工薪收入群体、城市需要的引进人才等群体。申请购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应以家庭为单位,家庭成员包括主申请人、主申请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申购家庭应确定1名主申请人,主申请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为共同申请人。每个保障对象家庭只可购买一套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未成年子女作为共同申请人,不影响其成年后享受住房保障政策。

(二)申请条件

申请购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主申请人具有本市户籍;

2.主申请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主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

4.主申请人申购前在本市稳定就业,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已满12个月(含)以上且处于参保缴费状态,或已在本市办理退休;

5.已享受过房改房等政策性住房的家庭,需按规定腾退原政策性住房;

6.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各类高层次人才申请购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不受本办法设定的户籍、社保等条件限制。

三、申请方式

(一)申请时间

我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轮候库自2025年4月27日9时起实行常态化开放申请。

(二)申请方式

访问惠州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轮候库系统(网址:https://lhk.mohurdic.org.cn/882601.html),或用手机微信扫描识别二维码进入惠州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轮候库微信小程序进行申请。

图片1.png

惠州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轮候库微信小程序

(三)申请流程

1.申请受理。有意向购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家庭,可前往所在县(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或住房保障政务服务窗口向工作人员咨询,再通过注册登录惠州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轮候库系统,或用手机微信扫描识别二维码进入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轮候库微信小程序,填写提交户籍信息、身份信息、婚姻信息、住房信息、社保信息、家庭成员信息等申请材料,签署《申请承诺书》,并填写意向区域、意向户型、意向面积等意向信息。

2.审核与公示。申请家庭提交申请资料后,根据申请家庭选择的意向区域,由意向区域所属县(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对申请资料是否符合申请条件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申请家庭相关信息在惠州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轮候库信息系统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不计入办理时限)。

3.纳入轮候库。公示无异议的,纳入惠州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轮候库。

四、注意事项

(一)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按照以需定建(购)原则筹集建设。各县(区)根据轮候库建立情况,结合住房需求和属地经济能力、房地产市场情况等确定是否筹集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目前有关县(区)的筹集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工作计划是:惠城区新建项目2个、惠东县新建项目1个、仲恺高新区新建项目1个、龙门县筹集项目1个,具体情况可向所在县(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咨询。

(二)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实施封闭管理。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不得变更为商品住房流入市场。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实行回购或封闭流转方式退出保障。封闭持有期为5年。封闭持有期满后,承购人可以向符合条件的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申购对象出售,出售价格不得高于原购房价格。如挂牌出售1年后无人购买,则可申请回购。

(三)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销售价格与回购价格。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采取现房销售模式,实行政府定价,按基本覆盖划拨土地成本和建安成本、加适度合理利润的原则测算确定。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回购或封闭流转价格按照“购房款+利息-房屋折旧”的原则核算,购房家庭自行装修费用不纳入回购价格计算内容。

五、业务咨询

为帮助广大群众更好地了解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这一新型住房保障产品,全面了解申请条件、流程及有关权益,以便顺利地办理轮候库申请业务,现将相关政策及业务办理地点和咨询电话一并公布。请在充分了解并明确知晓相关政策的基础上,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确认有需求后,再行申请办理。有需要的申请家庭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获取详细信息:

(一)在线查阅

自行下载并阅读《惠州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及相关政策解读文件:

http://www.huizhou.gov.cn/zfxxgkml/hzsrmzf/gzwj/gfxwj/content/post_5497625.html;

(二)现场或电话咨询

服务窗口

办公地点

咨询电话

惠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惠城区永联路1号

0752-2670277

惠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惠阳区淡水叶挺大道

伯公坳建设大厦

0752-3341909

惠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惠东县城河南路148号

0752-8873399

博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博罗县罗阳镇西北路

66号房管大楼

0752-6208633

龙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龙门县城龙新公路西埔

新办公区

0752-7785910

大亚湾开发区城乡建设

和综合执法局

大亚湾中兴五路126号

0752-5531172

仲恺高新区城乡建设

和综合执法局

仲恺高新区和畅五路西

8号投资控股大厦7楼

0752-2609930

轮候登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业务全程不收费,不受理中介代办。

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4月27日

 

原文地址:http://zjj.huizhou.gov.cn/zwgk/gzdt/content/post_551264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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