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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住建厅关于选聘法律顾问律师事务所的公告

建管家 建工头条 来源 2025-06-13 13:10:57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选聘法律顾问律师事务所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根据中共辽宁省委依法治省办《关于印发<辽宁省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规定>的通知》(辽法办发〔2025〕4号)要求,省住建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法律顾问提供法律服务。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数量

根据工作需要,选聘1家律师事务所作为省住建厅法律顾问单位。

二、选聘条件

(一)律师事务所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宪法法律,依法依规执业,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

2.成立5年以上(截至2024年12月31日),执业律师人数达30人以上,具有5年以上行政机关法律顾问服务经验,住所地为沈阳;

3.指派3名执业律师组建法律顾问团队提供专门服务,合同期内不得单方面变更服务团队人员;

4.保证法律顾问团队人员应当能及时参加相关会议和提供相关服务(即时性的现场法律服务响应时间应当在1小时以内);

5.服从省住建厅工作安排,遵守相关工作纪律,严格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相应义务,尽一切可能提供优质服务;

6.具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定期组织律师进行政治学习和保密教育;

7.未受到司法行政部门行政处罚和律师协会行业处分。

(二)律师事务所组建的法律顾问服务团队

1.团队成员具备较高政治素质,年龄在55周岁以下(截至2024年12月31日),并取得律师执业资格;

2.团队负责人应当具有10年以上律师执业经验,且有5年以上行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经验;其他团队成员的执业年限不少于5年;

3.熟悉政府工作规则,具有较高专业理论水平和丰富的民法、行政法等领域事务工作经验,有较强的分析和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

4.未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务处分,未受到过司法行政部门行政处罚、行业处分。 

三、工作职责 

(一)具体工作职责

1.为省住建厅重大行政决策、重要行政行为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意见;

2.参与省住建厅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咨询、起草、调研、论证和审查;

3.参与省住建厅招标文件、政府采购文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的公平竞争性审查,提供法律意见;

4.代理行政复议、诉讼、仲裁、执行和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

5.参与重大项目、重大合同的洽谈、论证、法律咨询,审查以省住建厅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合同;

6.起草、修改重要法律文书;

7.参与省住建厅法治政府建设、信息公开等工作,提供法律知识培训、协助开展法治宣传活动;

8.参与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参与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等工作;

9.参与处理省住建厅突发性事件、群体性事件、信访事项、历史遗留问题及其他重大疑难问题,提供合法合理的解决建议,协助化解矛盾纠纷;

10.处理需要法律顾问参与的其他事务。

(二) 受聘律师事务所的权利义务

1.合同签订后,受聘律师事务所有权在受委托范围内以省住建厅法律顾问所的名义开展工作,但不得有损于省住建厅的形象和利益,不得利用省住建厅法律顾问所名义进行商业活动、开展与法律顾问所职责无关的活动;

2.合同履行期间,发生未履行职责等合同约定情形的,省住建厅有权解除合同;

3.合同期满前,省住建厅组织对受聘律师事务所进行考核。

四、聘用期限及服务费用

法律顾问聘用期限为3年,服务合同一年一签,经考核合格后续签。

法律顾问费用:本项目预算最高限价7.5万元/年,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五、申报要求

(一)报名材料

申报材料应当真实准确、简洁明了、重点突出,由律师事务所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具体包括:

1.《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法律顾问申报表》《法律顾问服务团队基本情况表》(附件1、2,一式3份);

2.服务方案;

3.报价单;

4.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律所简介、人员规模、主要业务领域等基本情况;

5.服务团队的基本情况,重点介绍有关从业经历、专业背景、业务专长等,以及近3年代理行政诉讼、复议案件的胜诉判决书或裁定书;

6.服务团队的主要业绩,重点是为政府部门提供法律服务、开展住建领域相关法律事务的业绩;

7.律师事务所或服务团队负责人近5年(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曾获荣誉称号的证明材料;

8.律师事务所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二)报名方式

符合选聘条件的律师事务所可通过现场报名、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报名并递交申报材料。

现场报名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2号

电子邮箱:js23448609@163.com

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18日下午17时(采用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以邮件发出时间为准)。省住建厅组织评审后,在门户网站公布拟聘律师事务所名单,未入选者不再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024—23448609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6月11日

附件下载

附件1: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法律顾问律师事务所申报表 .docx

附件2:法律顾问律师事务所服务团队基本情况表_.docx

 

原文地址:https://zjt.ln.gov.cn/zjt/gsgg/2025061114541046382/index.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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