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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事业建设费是什么?文化事业建设费标准范围

来源 2021-11-17 16:12:37

文化事业建设费,是国务院为进一步完善文化经济政策,拓展文化事业资金投入渠道而对广告、娱乐行业开征的一种规费。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单位和个人应按照提供增值税应税服务取得的销售额的3%的费率计算应缴费额。

 

文化事业建设费,分别由税务局在征收广告服务业的增值税、娱乐业的营业税时一并征收。

 

征收管理

 

(一)缴费义务时间

 

文化事业建设费的缴费义务发生时间,为缴费人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

 

(二)缴费期限

 

文化事业建设费的缴纳期限,与缴费人缴纳营业税的期限相同。扣缴义务人解缴期限,与解缴营业税的期限相同。

 

(三)缴纳地点

 

文化事业建设费应当在提供娱乐业、广告业劳务的发生地,向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

 

费用标准

 

为进一步支持疫情防控,帮助企业纾困发展,2021年3月17日,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延续实施应对疫情部分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7号),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延期政策

 

根据《关于延续实施应对疫情部分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7号)的规定,税费优惠政策凡已到期的,执行期限延长至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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