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泸州市植物园)拟实施忠山公园观鱼池水体过滤系统安装项目,根据项目建设需要,现拟对施工单位采用公开询价,邀请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相应能力的单位前来参加询价。
一、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
1.采购项目名称:忠山公园观鱼池水体过滤系统安装项目施工采购。
2.采购人:泸州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泸州市植物园)。
3.施工内容:本项目采购包含220/380V电气部分配电系统、电气设备接地系统及安全措施、进出水管、成品净化设备安装等施工图及采购工程量清单范围的全部内容。
4.服务期限:工期总日历天数60天,质保期24个月。
5.采购限价:287591.35元。
二、公开询价方式
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泸州市)https://www.lzsggzy.com/、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http://www.lzsjtz.com/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需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独立法人;
2.供应商需提供近三年内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至少1个(类似项目业绩是指采用过滤系统净化景观水体项目,其中景观水体是指城区范围内流域、湖泊,公园绿地内水体,建筑小区或广场内的水体、喷泉)。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前期设计、预算编制、咨询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
五、询价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在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http://www.lzsjtz.com/网站上公布并免费获取,请有意参加竞价的供应商自行下载,不需现场领取资料。
六、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 8 月 28 日9:30 。
七、递交响应文件方式:
本次采购只接受现场递交的响应文件。现场递交的响应文件(1正)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询价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未密封或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恕不接收。
八、联系方式:
1.询价人:泸州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泸州市植物园)
2.详细地址:泸州市江阳区广云路109号
3.询价人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830--2262271
忠山公园观鱼池水体过滤系统安装项目施工采购询价文件(第三次)
泸州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泸州市植物园)拟实施忠山公园观鱼池水体过滤系统安装项目,根据需要,现采用公开询价,采购一家施工单位,开展项目安装工程,采购限价287591.35元。
一、项目采购人:泸州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泸州市植物园)
二、项目名称:忠山公园观鱼池水体过滤系统安装项目施工采购。
三、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
1、采购限价:预算评审金额287591.35元。
2、项目内容:本项目采购包含220/380V电气部分配电系统、电气设备接地系统及安全措施、进出水管、成品净化设备安装等施工图及采购工程量清单范围的全部内容。
四、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工期总日历天数60天,质保期24个月。
五、服务要求
1.水质目标:项目实施后,观鱼池水体应清澈透明,无显著藻类、浮萍及漂浮垃圾,长期保持良好水质。
3.质保期间供应商须提供24小时技术支持服务。若系统发生故障,供应商应在24小时内响应采购人需求,并在36小时内解决故障。维修须使用原厂原装配件。供应商延迟维修须经采购方同意。
六、资金支付
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80%。24个月质保期结束后支付合同金额的20%。
七、报价要求
1.投标人所报价格将作为合同服务期(含施工期及质保期)内提供的唯一价格,本次报价包括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管理、利润、税金、保险、规费、措施费、风险费、售后服务及合同约定的所有其他费用。
2.投标人最后报价超过采购最高限价(287,591.35元)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
3.投标人在提交的投标文件中的报价应按采购文件及工程量清单编制要求,列出报价的构成及明细,包括但不限于分部分项工程、措施项目、其他项目、规费及税金等。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列金额、暂估价、规费及税金按工程量清单的要求计取。
八、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内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至少1个(类似项目业绩是指采用过滤系统净化景观水体项目,其中景观水体是指城区范围内流域、湖泊,公园绿地内水体,建筑小区或广场内的水体、喷泉))。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投标资料要求(所有资料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证明材料)
(一)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
(二)报价函(见附件1)
(三)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应到开标现场,并携带相关资料(法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盖章)。(见附件2)
(四)投标人需提供2022年8月1日(含)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已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至少1个,具体要求详见附件3;
(五)承诺函(见附件4)
以上资料正本一份需密封盖章后提交我方,资料提交后不予退还。未按要求密封的报名资料不予接收。提交的材料须真实、有效、完整,若投标人提交出现虚假、错误信息等所带来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十、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人将投标资料密封后(封口处加盖公章),于2025年8月28日上午9:30前到泸州市忠山公园内一楼会议室投递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本采购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十一、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十二、评标地点及时间
本项目采用公开询价方式,如有效报名供应商未达到3家的,重新组织采购。
评标地点:泸州市江阳区忠山公园内一楼会议室;
评标时间:2025年8月28日上午9:40开始。
十三、其他说明
1.废标情况
(1)未按第九点投标资料要求提供资料。
(2)符合法律法规或本询价文件规定的其他废标情形。
2.在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http://www.lzsjtz.com/上免费获取询价文件。
3.评审方式。我方将按规定组成评审小组进行评审,在严格审查报价人资质条件及评估服务承诺的基础上,报价最低的确定为中标单位。如第一成交候选人不符合相关条件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结果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成交供应商。最低报价相同的,由评审小组通过抽签确定中标单位。
4.业绩真实性核查。评标小组当场核验验收资料原件,采购人有权对业绩证明材料中的项目业主进行电话或函件核实;若发现业绩造假,除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外,供应商须支付采购限价10%的违约金(28,759.14元),并列入泸州市政府采购失信名单。
5.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即视为已完全理解并接受本询价文件的全部条款和要求。
6.本询价文件的解释权归泸州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泸州市植物园)所有。
7.地 址:泸州市江阳区广云路109号泸州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泸州市植物园)后勤科;联系人:王女士;电话:2262271。
泸州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泸州市植物园)
2025年8月20日
附件1:
报价函
泸州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泸州市植物园):
我单位完全接受《忠山公园观鱼池水体过滤系统安装项目施工
采购询价文件》所列各项要求,经我单位研究,我单位的报价
为 元,投标清单附后。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 泸州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泸州市植物园)
本人 (姓名)系 (询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响应文件、开标、评标等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询价供应商: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 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 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电话:
注:1、若以法定代表人的名义参与投标,则投标人不需提供本委托书,仅需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
2、若法定代表人不能参与投标的,采用本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
附件3:
类似项目业绩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业主 | 合同签订时间 | 通过竣工验收时间 | 业主项目负责人姓名及电话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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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子不够,自行添加 | | | | |
注:1.投标人(仅限于投标人自己独立实施的)以上业绩需提供有关书面证明材料。其中“合同签订时间”需提供合同复印件。“通过竣工验收时间”需提供项目业主盖章认可的竣工验收资料。
2. 合同需明确合同金额、项目内容以及双方盖章页的完整合同复印件,其中项目服务内容须为采用过滤系统净化景观水体项目,若合同无法体现服务内容,投标人可提供项目竣工结算清单补充。
3. 竣工验收资料须含业主项目负责人手写签字。
4. 开标现场投标人携带业绩合同及竣工验收资料原件备查。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4:
承诺函
我公司作为本次询价项目的供应商,根据询价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具备本项目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中,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的行为。
三、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中,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四、如果有《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规定的记入诚信档案的失信行为,将在响应文件中全面如实反映。
五、如我方中选后,在30日内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放弃此项采购项目中选资格,我方将在20日内自愿向泸州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泸州市植物园)缴纳2万元违约金。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法律责任。
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XXX
日 期:XXX年XXX月XXX日
附件5-1忠山公园观鱼池水体过滤系统安装项目工程量清单(1).xlsx
附件5-2忠山公园观鱼池水体过滤系统安装项目施工图.zip
原文地址:http://zjj.luzhou.gov.cn/xwzx/tzgg/gsgg/content_10827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