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销是指当一个公司宣告破产,出现被其它公司收购、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不续、或公司内部解散等情形时,公司需要到登记机关申请注销,以终止公司法人资格。而公司注销程序即指该注销过程的先后次序或步骤。
注销原因
公司注销分为内部和外部两方面的原因。内部原因有公司经营不善、市场环境不好等;外部原因存在被吊销、撤销等情况。具体如下:
1、股东或股东会作出公司解散决议;
2、公司依法宣告破产;
3、公司章程规定营业期限届满且不续;
4、公司章程或法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5、公司因合并、分立解散;
6、公司被依法强制解散;
7、公司吊销或撤销后转注销。
注销步骤
一、清算
公司到登记机关办理公司注销程序之前一定要依法进行公司清算,包括终止生产经营销售活动、了结公司事务、了结民事诉讼、清理债权、债务以及分配剩余财产等。无论是何种性质的清算行为,均应按照下列步骤展开:
1、成立清算组;
2、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接管公司,开展以下业务:接管公司财产、了结公司未了业务、收取债权、清理债务、分配剩余财产、注销公司法人资格并吊销营业执照;
3、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
4、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拟定并提出清算方案,上报股东会讨论通过或经由主管机关确认。
二、登记
公司在注销过程中需要分别去下列部门或机构办理相应的账户注销:
1、社保局:核查是否有未缴清社保费用,然后注销公司社保账号;
2、税务局:核查是否有未缴清税款或费用,然后注销公司的国、地税;
3、报纸媒体:公司需自行登报公示,宣告公司即将注销;
4、工商局:办理公司注销备案,注销营业执照;
5、开户行:注销公司开户许可证和银行基本户等其他账户;
6、质监局:到质监局注销公司的许可证(例如生产许可证);
7、公安机关:注销公司印章的法律效应(印章本身可不上交)。
注销材料
申请注销前公司应开展公司清算,公司清算完成后便可进入公司注销申请程序。在清算后、注销前公司需要出具和准备如下报告:
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或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清算组成员《备案确认申请书》;
3、法院破产裁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文件或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此处需区分的是,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决议。有限责任公司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股份有限公司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发起人加盖公章或者股东大会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确认。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提交出资人或出资人授权部门的文件。因违反《公司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被公司登记机关依法撤销公司设立登记的,提交公司登记机关撤销公司设立登记的决定;
4、股东会或者有关机构确认的清算报告;
5、刊登注销公告的报纸报样;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其中,国有独资公司还应当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决定,国务院确定的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还应当提交本级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