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指的是政府或政府机构为满足公共利益需要而从社会提供者处购置货物、工程和服务,是政府与社会资源的交互。政府采购实施主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政府采购机构
政府采购机构是政府采购的组织者,也是政府采购实施的主体之一。政府采购机构是指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负责政府采购活动的规划、组织、实施、监督和管理的部门或机构。政府采购机构包括中央和地方政府采购机构。中央采购机构是财政部所属的中国政府采购网,地方采购机构则是各地方政府及其采购代理机构。
二、采购人
采购人一般是指需求方,也就是提出采购需求的单位或部门。采购人根据自身的需求,制定采购计划,选取供应商,并签订合同。采购人对合同的履行质量、安全性、合规性等负有责任,同时也要履行支付货款等义务。
三、评审委员会
评审委员会负责对政府采购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等环节进行评审,提供物价询问和监督服务,保障政府采购的公正、公平和透明。评审委员会由政府采购机构组织成立,一般由行政领导、专家学者、监察人员等组成。评审委员会成员应熟悉法律法规及政府采购规定,具备相关领域的专业知识。
四、供应商
供应商是政府采购的供货方,包括商品供应商、服务供应商和工程承包商。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的条件和要求,如拥有相应的资质证书、信誉良好、能够按合同要求履行义务等。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应在采购公告中进行公示,供应商按照规定提交投标文件,经过评审后,合格的供应商才能中标。
五、监督机构
监督机构是政府采购实施的监管者,主要负责对政府采购活动的整个过程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政府采购的公正、公平和透明。监督机构包括审计机构、反腐机构和行政监察机构等。监督机构在发现政府采购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时,应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予以制止,并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建议。
政府采购实施主体的不同职责和作用,统筹协同,保障政府采购的公正、公平和透明。政府采购的合法合规实施,有利于增强政府采购的公信力和市场监管效力,实现政府的社会公益目标。
政府采购实施主体包括
政府采购是指政府或政府委托的机构按照法律规定以招标、比选、谈判等方式,从社会上选取商品、工程和服务等的采购活动。在政府采购实施主体中,包括如下角色:
政府主体
政府主体是政府采购的主体,负责组织和实施政府采购活动。政府主体包括中央和地方政府,各级行政机关和其他政府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是政府为了便于开展采购活动而设立的专门机构,其主要职责是代表政府主体进行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包括中央采购中心、各级专业采购中心和政府采购监督机构等。
供应商
供应商是指为政府提供商品、工程和服务等的商家,包括生产厂家、经销商、服务商等。供应商需要通过招标、比选、谈判等采购方式来获得政府采购合同。
公众监督机构
公众监督机构是指独立于政府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监督机构,其主要职责是维护政府采购活动的公正、透明、合法和廉洁,保障供应商平等参与。公众监督机构包括新闻媒体、监察机关、公民社会组织等。
此外,政府采购实施中还有许多规范和和流程需要遵循,比如应遵守《政府采购法》规定的公开、公正、公平、竞争的原则,应当公告采购项目,制定合理的标准和评审程序等等。只有在政府主体、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和公众监督机构各自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的情况下,政府采购才能实现规范化、透明化和公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