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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用地审批流程(临时用地审批该如何办理)?

来源 2022-08-09 14:33:55

临时用地审批权限划分

 

各县涉及占用耕地和基本农田的临时用地以及各区(含各功能区)的临时用地需报市局审批。

 

临时用地工作流程规定

 

一、申请

 

拟使用临时用地人向各区县局、分局提出临时用地申请。

 

二、初审

 

各区县局、分局牵头科室按照要求组织临时用地报批卷宗,并组织相关科室初审会签,符合临时用地审批要求的,通过各省市的自然资源智慧审批服务平台“工程建设项目专项”中的“临时用地”模块录入并提报市局。

 

三、补正

 

市局会审科室对报件提出补正意见的,各区县局、分局应在5日内完成补正,并出具补正说明及相关材料上传至自然资源智慧审批服务平台,由会审科室根据补正说明重新审查,时限与审批环节相同。5日内未完成补正,按撤件处理。

 

四、批复

 

审查通过后,主办科室在汇总各会审科室意见后,提出办理意见,经分管局长、局长审签后,出具批复文件。

 

五、归档

 

市局批复后,各区县局、分局负责归档。

 

注意事项

 

临时用地使用者存在不依法履行土地复垦义务情形的,各区县局、分局不得再次批准其临时用地申请。按年度统计,区县范围内的临时用地,超期一年以上未完成土地复垦规模达到应复垦规模20%以上的,暂停审批新的临时用地,根据区县整改情况恢复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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