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化建工

企业服务平台

综合查询
综合查询
建筑企业
人员信息
招标公告
中标公示
四库业绩
省厅业绩
公路业绩
水利业绩
信用信息
项目线索
经济&企业分析
全国经济综合分析
国民经济总体情况分析
固定投资情况分析
地方财政情况分析
政府债券发行情况分析
发包单位专查
代理机构专查
设计单位专查
总包单位专查
施工单位专查
采购供应商专查
勘察单位专查
监理单位专查
项目线索查询
土地交易
拟建项目
招标计划
采购意向
招标公告
中标公示
施工许可
AI投标分析
  • 产品
    动态
  • 联系
    客服
  • 在线
    咨询
  • 服务
    热线
  • 微信
    公众号

天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重新印发公有住房续购全部产权和单位新购建住房出售有关问题的通知

建管家 建工头条 来源 2025-11-24 15:29:56

各有关单位: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重新印发公有住房续购全部产权和单位新购建住房出售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住建发〔2020〕7号)有效期届满。为继续做好公有住房续购全部产权和单位新购建住房出售指导工作,现修订后重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有住房续购全部产权工作

(一)已经按照公有住房出售政策购买了住房部分产权的产权人,可以向原售房单位提出续购全部产权申请,售房单位应当配合进行产权续购工作。

(二)续购产权房款计算方法

1.已经按照公有住房出售政策购买了住房部分产权的产权人,续购该住房的全部产权时,先按照现行公有住房出售政策计算购买该处住房全部产权的应交房款总额,再将已经购买住房产权份额计算出的房款减除后,即为补交的房款。

2.按照已经购买产权份额计算的房款小于当时购买部分产权的实际交款额的,按照当时的实际交款额减除。

3.应补交的房款出现负数时,负数部分不再退款。

(三)续购住房全部产权后,产权人还应当交纳续购房款1%、售房单位提取续购房款24.4%的住房维修资金,存入原公房售后维修基金账户,剩余资金按照本市现行公有住房出售收入分配比例执行。

二、单位新购建住房出售管理

按照《天津市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实施办法》(津政发〔1999〕38号)要求,我市自1999年6月30日停止住房实物分配,停止住房实物分配后,购建住房的单位对新购建的住房应当按照不低于购房价格或建房成本向职工出售,具体如下:

(一)1999年6月30日前,单位已经开工建设或已经购买尚未向职工分配的住房,应当按照住房出售时本市公有住房出售政策向职工出售。单位持不动产权证和《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或《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到住房坐落区住房建设部门申请办理《单位新购建住房出售登记表》(见附件1)。

住房出售程序按照《关于公有住房出售有关问题的通知》(津国土房发〔2015〕2号)执行。

(二)1999年6月30日(含6月30日)后,单位新购建的住房,应当按照不低于购房价格或建房成本向职工出售。

1.单位向职工出售新购建住房时,应当到住房坐落区住房建设部门申请办理《单位新购建住房出售登记表》和《单位新购建住房出售价格登记表》(见附件2)。单位出售新购建住房时,应当持不动产权证和《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等要件办理相关手续。

2.售房单位取得《单位新购建住房出售登记表》后,通知购房人带本人印章、身份证到售房单位签订《公有住房买卖协议书》。

3.购房人应当按购房款2%的比例向售房单位缴交住房维修资金,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住房维修资金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售房单位应当将售房收入和住房维修资金归集到公房出售收入集中账户,由承办银行为售房单位分别设立“住房基金”和“公房售后维修基金”专户,并按照本市公有住房出售收入管理政策使用。

本通知自2025年11月20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附件:1.单位新购建住房出售登记表

2.单位新购建住房出售价格登记表

附件: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重新印发公有住房续购全部产权和单位新购建住房出售有关问题的通知.wps

 

原文地址:https://zfcxjs.tj.gov.cn/xxgk_70/zcwj/wfwj/zcxwj/202511/t20251120_7182344.html

今日热榜

热门企业

人员:53人   |    业绩:108个   |    资质:44项
人员:248人   |    业绩:4805个   |    资质:34项
人员:1978人   |    业绩:458个   |    资质:38项
人员:777人   |    业绩:14个   |    资质:5项
人员:12人   |    业绩:0个   |    资质:0项
人员:31人   |    业绩:59个   |    资质:7项
人员:109人   |    业绩:18个   |    资质:54项
人员:29人   |    业绩:0个   |    资质:35项
人员:9548人   |    业绩:704个   |    资质:48项
人员:10859人   |    业绩:2307个   |    资质:49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