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宁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宁德市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平台发包管理办法的通知》(宁发改规〔2023〕3号)及《宁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修订宁德市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平台发包管理办法部分条款的通知》(宁发改规〔2024〕7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公开征集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房屋市政类(施工、招标代理)阳光平台供应商(增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招标代理类
1.申报前三年内企业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或相关信用惩戒案件期限已满、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前三年内企业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企业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服务资质满足要求。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包括工程招标代理。
3.现有工作人员不少于3人,其中2人具备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或注册类执业资格。
以上人员需在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政务服务系统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可查询为本企业人员,并在本企业连续缴纳3个月社保。
(二)工程施工类(房屋建筑)
1.申报前三年内企业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或相关信用惩戒案件期限已满、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前三年内企业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企业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服务资质满足要求。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取得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企业人员要求:建筑工程、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人数合计不少于5人,其中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4人;具有结构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的技术负责人1人;持有岗位证书的质量员、安全员各1人。
以上人员需在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政务服务系统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可查询为本企业人员,并在本企业连续缴纳3个月社保。
(三)工程施工类(市政工程)
1.申报前三年内企业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或相关信用惩戒案件期限已满、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前三年内企业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企业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服务资质满足要求。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取得有效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企业人员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人数不少于5人;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的技术负责人1人;持有岗位证书的质量员、安全员各1人。
以上人员需在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政务服务系统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可查询为本企业人员,并在本企业连续缴纳3个月社保。
二、申报材料
(一)阳光平台房建市政工程类企业申请表(见附件1)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人员花名册
(四)企业、人员资质(资格)证书复印件
(五)企业提交申请前三个月人员的社保缴费凭证(三个月社保明细)复印件
(六)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2,含法定代表人和被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人社保缴纳凭证
(七)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查询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打印件(或截图)
(八)承诺书(见附件3)
以上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印章,注明与原件相符字样,并用A4纸规格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家企业如应征多个类别,应按类别分别报送材料。报送单位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若发现与实际不符,将取消资格。
三、申报方式
申报时间:2025年12月15日-12月16日
申报地点及联系方式:市住建局八楼建筑业科,联系电话:0593-2990133、2977355
四、其他事项
本通知执行过程中,若遇国家和省、市出台新规定的,从其规定并另行通知。
附件:1.宁德市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房建市政工程类)阳光平台企业申请表
2.授权委托书
3.承诺书
宁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2月8日
原文地址:http://zjj.ningde.gov.cn/zwgk/tzgg/202512/t20251208_242348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