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9号)、《建设部关于纳入国务院决定的十五项行政许可的条件的规定》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主管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等有关规定,我局对2025年12月9日提交资料、申请办理“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的行政许可事项进行了审查,本批次申办事项2项,经初审符合要求。现将初审意见予以公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2025年12月11日至12月15日)。
一、遂宁经开区2024年北固片区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筑垃圾产生核准事项
(一)申办单位:四川富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二)申办事项: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产生)首次申请
(三)基本情况:遂宁经开区2024年北固片区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位于云盘路、明月路等处,劳务分包单位四川富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受施工总承包单位中国五冶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申请办理该项目的“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产生)”许可。该项目建筑垃圾产生种类为工程垃圾,产生数量为500吨,运输至位于遂宁经开区双拱桥村的遂宁市巨龙水泥有限公司(核准证号:川J00字第2025丙9号)协同处置。运输单位为遂宁瑞辰建筑垃圾清运有限公司(核准证号:川J00字第2025乙16号),申请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共计2辆,车牌号分别为川MMW315、川G5YE00。
(四)审查意见:同意遂宁经开区2024年北固片区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产生工程垃圾500吨,由遂宁瑞辰建筑垃圾清运有限公司运输至遂宁市巨龙水泥有限公司协同处置,新证件由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电子政务平台“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系统”自动生成。运输路线应符合公安交管、交通运输等部门要求,建筑垃圾产生种类及数量、产生周期、运输单位及运输车辆或处置设施发生改变的,四川富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应及时向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变更申请。
(五)许可时限:自审批同意之日起,至该公司申请时间2025年12月31日止。
二、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嘉禾片区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建筑垃圾产生核准事项
(一)申办单位:遂宁市华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二)申办事项: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产生)首次申请
(三)基本情况: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嘉禾片区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位于遂宁经开区嘉禾片区,施工单位遂宁市华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申请办理该项目的“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产生)”许可。该项目建筑垃圾产生种类为工程渣土,产生数量为1000吨,运输至位于遂宁市船山区福光庙村十六社的遂宁市船山区丰瑞空心页岩机砖厂(核准证号:川J00字第2025丙8号)协同处置。运输单位为四川皓林鑫建筑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核准证号:川J00字第2025乙13号),申请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共计3辆,车牌号分别为川J6931B、川J62688、川J6876C。
(四)审查意见:同意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嘉禾片区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产生工程渣土1000吨,由四川皓林鑫建筑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运输至遂宁市船山区丰瑞空心页岩机砖厂协同处置,新证件由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电子政务平台“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系统”自动生成。运输路线应符合公安交管、交通运输等部门要求,建筑垃圾产生种类及数量、产生周期、运输单位及运输车辆或处置设施发生改变的,遂宁市华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应及时向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变更申请。
(五)许可时限:自审批同意之日起,至该公司申请时间2026年1月31日止。
社会各单位及个人对行政许可申请人所申请许可的真实性及其他情况有举报的,请在公示期内向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供详细的书面材料。单位举报应加盖公章及真实的联系方式,个人举报应署实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及真实的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遂宁市船山区渠河中路663号建设大楼15楼1513办公室;联系电话:0825-2312372。
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2月10日
原文地址:https://snjsj.suining.gov.cn/xinwen/show/9cc2ca125d6d136bf657afc8771fedb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