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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关于2025年度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重点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

建管家 建工头条 来源 2025-12-14 11:36:36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2025年度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重点监督

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市、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设局,三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局、五指山市自然资源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各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监督管理,规范注册造价师执业行为,维护建设市场各方主体合法权益,营造公平、公正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市场营商环境,按照《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重点监督检查的通知》的工作部署,我厅于2025年9月至11月组织开展了2025年度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重点检查工作,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本次检查对象主要分为2024年度重点检查通报信用惩戒的企业、信用等级低于A级且工程造价成果文件咨询服务取费率低于行业平均水平的项目涉及的企业、2025年上半年信用评价等级为C、D、E级且评分较低的部分企业、日常监管中涉及被投诉举报的企业等四类。检查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对企业报送的迎检材料开展企业基本情况及市场行为检查;第二阶段对选取的企业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开展质量检查。本次受检的31家企业中,1家企业在检查过程中注销信用档案,仅检查企业基本情况及市场行为;1家企业不配合日常监督检查;对其他29家企业的基本情况、市场行为和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均进行了检查。

从检查的情况看,大部分受检企业的信用档案信息完备,建立了规范的质量控制、廉洁自律、档案管理、财务管理等制度;在承揽业务过程中能够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签订了格式规范、内容完整、手续完备的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合同约定的造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等级、注册专业范围符合要求;咨询业务操作流程规范,成果文件的编审依据运用适当,计价程序、取费标准基本正确,对相关费用的计取符合行业规定。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企业内部管理与市场行为方面

1.信用档案动态维护不到位。部分企业办公地址、负责人等关键信息变更后未及时更新,造价工程师离职后仍保留其信用信息以获取不当加分,违反《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关于信用档案真实完整的要求。

2.合同管理不规范。部分企业签订的咨询合同内容不规范、不完整,权责划分不清晰,存在未明确具体造价从业人员的情况。

3.人员管理存在漏洞。个别企业未为注册造价工程师缴纳社保,个别企业从业人员未按要求完成继续教育,个别从业人员存在执业印章编号使用错误,超出执业范围执业以及涉嫌“挂靠”的情况。

(二)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方面

1.个别成果文件基础格式与编制说明不规范。一是未填写编制日期,编审造价工程师未署名;二是编制说明缺乏针对性,未列明争议内容及审核依据,未对重点审核内容单独说明。

2.部分成果文件清单编制存在多处瑕疵。一是存在清单编码重复、列项错误、漏项等问题;二是项目特征描述不准确、不完善,与组价主材规格参数不匹配,与实际施工内容不符,计量单位使用不规范。

3.部分成果文件计价与组价存在违规情形。一是相同清单综合单价、相同材料单价不一致,不同等级材料价格同质化;二是定额套用错误、高套定额子目,部分定额子目人工单价未按规定调差;三是人工、机械未按定额调整系数计算,安全文明施工费、二次搬运费等计取不符合规定或依据不足。

4.部分成果文件费用与工程量计算错误。一是漏计部分技术措施费、工程量及相关税费,多计大型机械进场安拆费、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等;二是暂估价设置不合理,未按合同约定审核暂估价;三是土石方运距未作专项说明,地下室钢筋和混凝土造价指标异常。

三、检查处理结果

一是实施差别化管理措施。将本次检查发现有不良市场行为和综合情况较差的企业列为重点监管对象,提高监管频次,强化监督管理。

二是实施信用惩戒。根据《海南省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及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标准,对不配合检查的企业记不良记录一次(行为代码:ZJ-C02-09),扣减信用分5分,披露期2年;对成果文件中编制人无相应执业资格的企业记不良记录一次(行为代码:ZJ-C02-02),扣减信用分3分,披露期1年;对出具的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存在未按有关规定执行工程造价计价标准和计价方法的企业记不良记录一次(行为代码:ZJ-C03-02),扣减信用分5分,披露期2年,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强化监管联动。各市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对承揽本区域建设项目造价咨询服务的企业及其注册造价工程师开展日常监督检查,规范造价咨询行业服务行为。同时,对日常监管发现的造价咨询企业及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应及时反馈至省建设标准定额站。

(二)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各受检造价咨询企业要对照检查发现问题建立整改台账,逐项落实整改,深入分析问题根源,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规范造价工程师的注册、执业、签章等行为,对因工程造价咨询成果质量导致委托人重大损失的,应倒查工程造价咨询成果质量责任,有关整改情况请于12月底前提交书面报告及佐证材料至省建设标准定额站。

全省各造价咨询企业要对照本次检查情况,认真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强企业制度建设,实现以查促改、以查促优,其中省外企业要加强对驻琼分支机构的业务流程、成果文件质量控制等方面的管理力度,同时强化对我省最新计价依据的学习,规范开展各项业务。全省各注册造价师对本人执业证书及印章的保管和使用负主要责任,要重点加强对执业印章的使用管理。

(三)提升造价成果文件质量。各造价咨询企业一是要严格遵循国家和我省有关工程造价的法律法规、计价标准、计价依据等相关规定;二是要强化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建设,确保各项制度有效执行,特别是要完善成果文件编制、审核、审定的三级复核制度;三是要加强对执业人员的培训与管理,提升专业素养和责任意识,确保提供公平、公正、专业、高效的造价咨询服务。

(四)加快推进数字化转型。各造价咨询企业一是要积极搭建内部数字化管理平台,强化数据积累与成果应用,并实现咨询业务流程、成果文件质量、人员执业情况的动态管控;二是按要求及时上传成果文件数据,助力全省工程造价数据库建设,为行业指标指数编制、市场定价参考提供数据支撑。

附件:信用惩戒企业名单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12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信用惩戒企业名单

 

原文地址:http://zjt.hainan.gov.cn/szjt/0410/202512/b640f1b890254e368d88230769935721.shtml?ddtab=tr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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