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州贯彻落实自治区第一轮第五批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自治区第一轮第五批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编号13项)已完成整改,现将具体情况予以公示:
一、整改任务
博州各县(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普遍存在建设和运行不规范问题,未按《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健全填埋区周围防飞扬设施。部分生活垃圾填埋场未按要求处置渗滤液,其中,精河县生活垃圾填埋场未对渗滤液做任何处理,直接回喷;赛里木湖生活垃圾填埋场、博乐市北山生活垃圾填埋场未对封场后产生的渗滤液进行处理。
二、整改时限
2025年12月31日前
三、整改目标
督促指导各县(市)规范生活垃圾填埋场建设及运营管理,确保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规范化、无害化,符合国家相关环保标准与行业规范要求,有效提升生活垃圾处理的整体水平。
四、整改措施
㈠督促指导各县(市)进一步完善生活垃圾填埋场运营管理机制,规范生活垃圾填埋场运营管理,严格落实《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24),2025年6月30日前完成填埋区周围防风网等防飞扬措施整改。
㈡严格规范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置,制定并落实工作方案,完善垃圾渗滤液处理设施,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要求开展监测,实现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规范化、无害化。
五、完成情况
㈠自整改工作启动以来,州住建局持续下沉各县(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开展“一对一”督导帮扶,推动运营管理机制持续完善。一是修订完善运营管理制度,指导各县(市)结合填埋场实际,建立完善生活垃圾填埋运营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职责、操作流程,规范日常管理,将《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24)相关要求全面融入日常运营管理。二是全面推进防飞扬设施整改,截至目前,全州各县(市)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均已完成填埋区周围防风网维护维修,覆盖全部裸露填埋区域。三是强化整改验收与日常监管,对各填埋场防飞扬设施整改情况进行现场核查,确保防飞扬措施持续有效落实。
㈡聚焦渗滤液处置规范化、无害化目标,采取“一场一策”方式推动问题彻底整改。一是制定专项工作方案。针对精河县填埋场渗滤液直排、赛里木湖及博乐市北山填埋场封场后渗滤液未处理等问题,举一反三,指导各县市、赛管委逐一制定渗滤液处置方案,明确处置措施,落实主体责任。二是加快渗滤液处理。博乐市、阿拉山口市、精河县、温泉县、赛管委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均拉运至博乐市海创环境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理。截至目前,全州5个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实现了渗滤液定期收集、规范处理目标,未发生渗滤液外排、逾期未收运等问题。
经验收工作组现场核查,一致认为整改措施已落实,达到整改目标要求,具备销号备案条件。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10日至12月24日,共10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来电来函如实反映。
责任单位电话(传真): | 0909-2224675(博乐市) |
| 0909-7720059(阿拉山口市) |
| 0909-5332314(精河县) |
| 0909-8222682(温泉县) |
| 0909-7659971(赛管委) |
邮箱: | 307376166@qq.com(博乐市) |
| 571246690@qq.com(阿拉山口市) |
| bzjhxzjj@163.com(精河县) |
| 402930785@qq.com(温泉县) |
| 312523866@qq.com(赛管委) |
验收单位电话(传真): | 0909-2319317 |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2月10日
审核人:周桂姣
原文地址:http://www.xjboz.gov.cn/info/1347/167120.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