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第三批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明确的第二十四项整改事项已整改完成。根据《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等文件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事项
市级层面推动小区内部管网管养力度不够,各区管养水平参差不齐,玄武区未开展日常管养,只有接到群众投诉时才作临时处理。
二、责任单位
市建委、市水务局,玄武区委、区政府
三、整改目标
加大小区排水设施管养工作推动力度,落实小区排水设施管理维护措施。
四、整改时限
2025年12月底前
五、整改措施
(一)加大小区排水设施管养工作推动力度,统一管养标准,加强行业监管。
(二)玄武区落实小区排水设施养护经费,强化小区排水设施常态化管养,确保小区排水设施安全运行和排水畅通。
六、整改完成情况
(一)加大小区排水设施管养工作推动力度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高位推动,加强部门协同、市区联动,全力推进小区排水设施管养整改工作。市建委与水务局共同研究管养机制,联合印发《关于加强片区排水设施建设管养工作的通知》,明确建管工作标准,督促各区有序推进建成小区排水设施验收移交,为管养工作提供制度支撑。各区因地制宜建立小区排水设施管养制度,落实专业队伍与设备设施保障,同步加强排水行为行业监管。
(二)玄武区强化小区排水设施常态化管养
玄武区出台《玄武区小区排水设施养护管理办法》和《玄武区小区排水设施养护检查办法》,明确片区管养责任及设施养护措施,为常态化管养提供依据;区级财政分批下达专项经费,提供一定的资金保障;区水务部门推进小区排水设施验收移交、常态化管养工作,同步完善小区排水设施档案资料,保障小区排水设施的安全运行与排水畅通。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12月12日至2025年12月25日)向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反映。
监督电话:025-83278010 电子邮箱:njsjwlch@163.com
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5年12月12日
附件:
《南京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第三批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明确的第二十四项整改事项已整改完成。根据《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等文件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事项
市级层面推动小区内部管网管养力度不够,各区管养水平参差不齐,玄武区未开展日常管养,只有接到群众投诉时才作临时处理。
二、责任单位
市建委、市水务局,玄武区委、区政府
三、整改目标
加大小区排水设施管养工作推动力度,落实小区排水设施管理维护措施。
四、整改时限
2025年12月底前
五、整改措施
(一)加大小区排水设施管养工作推动力度,统一管养标准,加强行业监管。
(二)玄武区落实小区排水设施养护经费,强化小区排水设施常态化管养,确保小区排水设施安全运行和排水畅通。
六、整改完成情况
(一)加大小区排水设施管养工作推动力度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高位推动,加强部门协同、市区联动,全力推进小区排水设施管养整改工作。市建委与水务局共同研究管养机制,联合印发《关于加强片区排水设施建设管养工作的通知》,明确建管工作标准,督促各区有序推进建成小区排水设施验收移交,为管养工作提供制度支撑。各区因地制宜建立小区排水设施管养制度,落实专业队伍与设备设施保障,同步加强排水行为行业监管。
(二)玄武区强化小区排水设施常态化管养
玄武区出台《玄武区小区排水设施养护管理办法》和《玄武区小区排水设施养护检查办法》,明确片区管养责任及设施养护措施,为常态化管养提供依据;区级财政分批下达专项经费,提供一定的资金保障;区水务部门推进小区排水设施验收移交、常态化管养工作,同步完善小区排水设施档案资料,保障小区排水设施的安全运行与排水畅通。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12月12日至2025年12月25日)向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反映。
监督电话:025-83278010 电子邮箱:njsjwlch@163.com
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5年12月12日
原文地址:http://sjw.nanjing.gov.cn/tzgg/202512/t20251212_571240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