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住建局、局各相关科室、局属相关事业单位、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全市房屋白蚁预防工程管理,提升房屋白蚁预防工程水平,防范房屋白蚁灾情发生。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开展房屋白蚁预防工程质量联合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12月30日。
二、检查重点
(一)房屋白蚁工程实施方面
1.参建各方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建设单位落实房屋白蚁预防工程情况;房屋建筑监理企业负责人在房屋白蚁预防施工中的监督制度落实情况;白蚁预防施工单位关键岗位人员到岗施工情况。
2.房屋白蚁预防施工质量情况。重点检查白蚁预防工程质量专项施工方案是否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施工方案编制、审核、实施的情况;施工作业前技术交底是否符合要求,验收的标准、程序、内容、人员等是否符合要求;施工过程中是否严格按照方案组织施工等。
3.施工现场实地检查。重点检查房屋白蚁预防工程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严格按药物危险品性质专库分类存放药物;是否按规定配备充足的白蚁预防工程器材等。
4.《海口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第五章落实情况。建设单位是否与白蚁防治单位签订白蚁预防合同;是否对《白蚁预防工程合同》备案;建设单位是否将白蚁预防质量保证内容载入房屋质量保证书等。
(二)建筑市场行为方面
1.重点检查建设单位与房屋白蚁预防施工单位低价合同、虚假施工、使用非法药物、药物浓度不足、施工不按标准进行等违法违规行为。
2.核查房屋白蚁预防工作人员社保情况。
三、检查安排
(一)自查自纠阶段。市、区建设主管部门和工程监督机构要及时通知在建房屋工程项目和有关企业对照检查内容开展自查白蚁预防合同备案情况;并于2025年12月10日前将《白蚁预防合同》、《白蚁预防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等相关文件(详见附件1)报给市房屋安全管理站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台账和书面检查记录备查。
(二)监管部门检查阶段。2025年12月15日起市房屋安全管理站和市、区工程监督机构在相关企业和项目自查的基础上开展专项检查。发现存在房屋白蚁预防工程突出问题和隐患的,责令企业、项目限期整改,并建立督办台账。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市级检查阶段。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在企业自查、市房屋安全管理站和各级监督机构监督检查的基础上,采取“四不两直”方式进行抽查。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市房屋安全管理站负责;市建设工程监督管理站、各区住建局、各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按各自职责办理相应工作。
(二)强化监督检查。紧密结合《海口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对未签订房屋白蚁预防合同、白蚁预防合同未在市房屋安全管理站备案等违法情况要坚决予以查处,开具行政处罚通知书。同时,全面排查白蚁预防施工现场的质量隐患,确保房屋白蚁灾情十五年稳定包治。
市房屋安全管理站和各级工程监督机构要综合采取“四不两直”、明查暗访等方式开展督查。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质量隐患问题,立即下达整改通知,明确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落实闭环管理。
(三)强化宣传引导。市房屋安全管理站、各建设主管部门和两级工程监督机构要全面梳理总结问题和短板弱项,多层面、多渠道、全方位宣传,曝光典型案例,提高社会公众对房屋白蚁自然灾害提高认识,鼓励公众对施工现场质量问题、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进行举报,营造良好的减灾防灾舆论氛围。
请各区建设主管部门和两级工程监督机构指导在建项目于12月10日前完成自查工作,并要求企业和在建工程向市房屋安全管理站做好资料报送和迎检工作。
联系人;李癸森 联系电话:66288261
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1月28日
原文地址:http://hkjsj.haikou.gov.cn/xxgk1/gsgg/202512/t148675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