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情况
防城港市对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行管理重视不够,运维资金投入不足,第一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的部分县级、乡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不善、超标排放等问题依然突出。监测数据表明,2023年1月以来上思县三华污水处理厂出水氨氮浓度时有超标。茅岭镇污水处理厂接纳大量工业污水进行处理,但未对其工艺能否有效处置工业污水开展技术论证,且运营资金拨付不到位,导致处理厂运行不稳定,排水口水质浑浊,督察现场采样监测结果显示悬浮物、氨氮超标。2023年3月前,扶隆镇污水处理厂进水化学需氧量浓度长期低于出水控制标准(60毫克/升),个别时段甚至低于20毫克/升。江山镇白浪滩污水处理厂2022年月平均进水化学需氧量浓度70.37毫克/升,全年低于出水控制标准的天数多达154天。此外,那良镇、那梭镇、大菉镇、华石镇等污水处理厂设备故障维修不及时,“带病”运行,还存在在线监控设备日常运维台账记录不完整不规范,未开展比对监测,数据不准确等问题。
二、责任单位
防城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整改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编号三十)整改工作,积极组织有关部门认真对照《防城港市贯彻落实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中关于该问题的整改措施开展整改工作。截至2024年底,防城港市3个城镇和14个镇级污水处理厂运营正常,3个城镇污水处理厂的进水COD浓度均超过100mg/L,达到自治区的考核指标要求;全市镇级污水处理厂平均负荷率达74.95%,进水COD浓度为117.52mg/L,超过2024年的全区平均运行负荷率60%的目标要求。具体措施完成情况如下:
(一)整改措施115完成情况:督促防城港北投水务公司加快推进江山镇环岛东路5号泵站建设,项目于2024年3 月完成建设。目前江山环岛东路泵站正常运行,2024年江山镇污水处理厂的平均运行负荷率达到83.67%,超过了自治区住建厅要求的镇级污水处理运行3年运行负荷率达到70%的要求。
(二)整改措施118完成情况:我局督促各县(市、区)和运营单位加强运营管理,确保污水处理设施正常稳定持续运行。一是专业化运营,防城港市所有城镇和镇级污水处理设施均委托第三方专业的运营团队对厂网实行专业化管理,能及时发现和处理运营过程中的问题;二是加强督导检查,充分发挥监督指导职能,压紧压实责任,不定期组织调研组深入各县(市、区)调研工作,对存在问题发出通知、调研反馈函或督办函并督促落实整改。三是强化考核机制,按照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镇级污水处理工作等级评定办法(试行)的通知(桂建发[2019]17号)》推动镇级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再上新台阶。截至2024年底,防城港市3个城镇和14个镇级污水处理厂运营正常,3个城镇污水处理厂的进水COD浓度均超过100mg/L,达到自治区的考核指标要求;全市镇级污水处理厂平均负荷率达74.95%,进水COD浓度为117.52mg/L,其中运行负荷率达到70%以上的有9个;平均进水COD浓度为115.52mg/L,其中进水COD浓度超过100mg/L有7个,进一步提升我市镇级污水处理厂的污水处理效能。
(三)整改措施119完成情况:协调市财政加大资金筹措力度,为城镇和镇级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和运营提供资金支持。一是市财政共筹措2.56亿元用于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营费用、污水管网建设和污泥处理等相关费用,其中2023年拨付8663万元,2024年拨付约1.7亿元。二是多渠道筹措镇级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及运营整改资金。2021年至2024年,争取到自治区下达各镇级污水处理厂运营补助资金共1453.74万元;市级财政部门参照自治区下达各镇级污水处理厂运营补助的标准下达市本级的运营补助资金780万元,为全市镇级污水处理设施运营提供资金支持。
四、核验情况
2025年2月8日,我单位已组织相关单位人员组成验收小组,对涉及本单位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编号三十)整改完成情况进行验收。验收小组认为,该问题各项整改措施已落实到位、整改目标已达成、整改台账已全面具体,一致同意通过验收。该问题已通过市级牵头整改单位的核查验收,并经中共防城港市委员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同意验收销号备案。
公示期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于2025年12月24日前实名反映,监督电话:0770-2828682。
防城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2月17日
原文地址:http://zjj.fcgs.gov.cn/xxcxygs/xxgs/t2687996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