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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条例》 政策解读

建管家 政策解读 来源 2025-12-30 10:36:07

一、条例制定背景及意义

随着我市人口老龄化加深,老旧小区无电梯导致的出行难题日益突出,居民加装电梯的需求迫切。

《条例》的出台,将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明确适用范围、申请条件、审批流程、资金渠道、安全管理等关键内容,破解意见统一难、资金筹措难、建设监管难、后期维护难等问题,既保障业主合法权益,又为规范推进加装电梯工作提供制度支撑,对完善城市功能、改善民生福祉、提升居民生活品质具有重要意义。

二、核心内容解读

(一)明确适用范围与基本原则

适用对象:《条例》界定的既有住宅,是指已建成投入使用、具有合法权属证明或者报批手续、未列入征收计划、非危房且非单一产权的四层及以上住宅。

工作原则:确立“政府引导、业主自愿、协商共治、建管并重、保障安全”的核心原则,既强调政府的统筹协调作用,又充分尊重业主的自主意愿,兼顾工程建设与后续管理,筑牢安全底线。

(二)规范申请审查流程

业主表决规则:加装电梯以单元为单位,需经专有部分面积和人数占比均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且参与表决中四分之三以上业主同意方可实施;占用专有部分的,需征得该业主单独同意,平衡多数需求与少数权益。

审批简化优化:构建“初步审查+联合审查”的审批机制,住房主管部门收到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组织现场踏勘并出具初步意见,联合审查同样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大幅压缩审批时限。

公示异议处理:加装电梯相关情况需在单元楼道口、小区公示栏等显著位置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异议可通过协商、调解、诉讼等方式解决,保障利害关系人知情权与诉求表达权。

(三)明确建设维护责任

建设管理要求:实施主体需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开展工作,施工图需经审查合格;电梯安装前需告知市场监管部门并申请监督检验,施工单位对工程质量和安全负责,合理安排作业时间。

管线迁改支持:加装电梯统筹纳入城市更新计划,相关部门协调供水、燃气、电力等单位做好管线迁改、电力扩容等工作,鼓励管线单位减免或按成本价收取相关费用。

后期维护机制:电梯竣工验收合格后需办理备案和使用登记,明确使用管理单位,签订维护保养协议;电梯为业主共有,房屋所有权变更时,相关权利义务依法继受,确保维护管理常态化。

(四)强化保障支持措施

资金筹集渠道:明确资金可通过业主协商分摊、财政补贴、住房公积金、社会投资、捐赠等多途径筹集,拓宽资金来源。

政策激励支持:市、县(市、区)政府将财政补贴纳入预算,专款专用;鼓励成片连片加装,通过集中申报、采购等方式降低成本;支持利用电梯广告等经营活动补充维护资金,鼓励金融机构信贷支持和保险机构开发相关险种。

协调监督机制:建立多部门协同、多方参与的协调机制,及时化解矛盾纠纷;住房主管部门将发布协议示范文本、费用分摊指导意见等配套文件,方便居民操作;建立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优化市场环境。

三、实施时间与注意事项

《条例》自2026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所有符合条件的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活动。

需要注意的是,加装电梯不得破坏原有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需尽量减少对小区绿地和道路的占用;已办理审批手续的加装工程,相关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应提供必要施工便利,阻挠妨碍加装活动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将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四、解读机关及咨询电话

解读机关:咸宁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咨询电话:0715-8131300

 

原文地址:http://zjj.xianning.gov.cn/xxgk/zc/zcjd/202512/t20251226_418121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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