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服务宁德市市本级“评定分离”项目,组建市本级定标专家库,进一步扩充专家数量、拓宽专业覆盖范围,优化定标专家资源配置,切实保障定标工作质量,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专家,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准入条件
(一)申报进入专家库的定标专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8年并具有高级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
2.具备参加定标工作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
3.熟悉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
4.熟练掌握电子化评标技能;
5.遵守职业道德,品德良好,作风正派,能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
6.身体健康,能够承担评标工作,年龄在65周岁以下;
7.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前款第(一)项所称的“同等专业水平”是指:1.取得国家相关注册执业资格(执业资格分一、二级别的须取得一级注册资格);2.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满8年并取得国家二级注册执业资格证书。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定标专家:
1.因招标投标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受过刑事处罚或者受到行政处罚、纪律处分的;
2.被取消评标专家资格的;
3.行业监管部门从事监管工作人员、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已在福建省评标专家库的评标专家按自愿原则申请,申请进入对应专业类别定标专家库。
二、申报专业范围
评标专家评标专业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0部委发布的《公共资源交易评标专家专业分类标准》,涵盖房屋市政施工、工程造价、勘察设计、监理等领域各相关专业。(专业分类标准见附件1)
申请人依据本人毕业证书、职称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等载明的专业或目前从事专业填报,最多可填报2个二级或三级专业类别。申报类别按照勘察、设计、施工、造价、监理五个大类填写,专业分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专业名称按照《公共资源交易评标专家专业分类标准》(附件1)工程类中的“二级或三级类别代码及名称”规范填写,如:A0801建筑工程(施工)。
三、申报所需资料
(一)申请人在宁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下载并填写《宁德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定标专家申请表》(附件2)。
(二)申请人将《宁德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定标专家申请表》及附件资料送所在单位审核,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印章或人事部门印章。已退休未在其他单位应聘的,由退休前所在单位审核;已退休在其他单位应聘的,由所在应聘单位审核。
(三)申请人需提交的附件资料:
1.近期两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粘贴于申请表上);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3.申请人毕业证书、职称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1份;福建省评标专家库的评标专家提供聘用有效期内且可查询验证的福建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专家电子证书。
申请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必须完整有效,申请表原件及附件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送至市住建局(原件核验),申请表电子版发至邮箱sj808nd@163.com。
四、申报时间、地点
申报时间:2026年1月6日—1月13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申报地点:市住建局建筑业科(宁德市闽东中路12号八楼)
五、专家入库审核程序
1.收到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照申报准入条件规定,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2.审核通过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审核合格专家进行培训,培训合格的将纳入到宁德市市本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定标专家库。
六、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宁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 系 人:吴林杰
联系电话:0593-2990133、2977355
附件:1.评标专家专业分类标准(工程类)
2.宁德市市本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定标专家申请表
宁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1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
原文地址:http://zjj.ningde.gov.cn/xxgkzl/zc/qtzdgkwj/202601/t20260106_243189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