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建局,各相关单位、企业及个人:
为建立我市燃气安全专家库,充分发挥专家在燃气隐患排查、风险评估、应急处置等工作中的技术支撑作用,切实提升燃气安全治理专业化水平,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燃气安全专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本次征集面向全市范围内从事燃气工程设计、施工安装、运行维护、安全监管、检验检测、应急救援等相关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及行业资深从业者,涵盖燃气管道、设施设备、安全防护、应急处置等多个领域。
二、征集条件
(一)政治素质过硬,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法违规违纪记录。
(二)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资深从业者可适当放宽至中专),持有燃气相关专业(油气储运工程、城市燃气工程技术、安全工程(燃气方向)、石油工程)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燃气方向)、注册安全工程师等相关执业资格证书。
(三)拥有5年及以上燃气行业相关工作经历,熟悉燃气安全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行业动态,在燃气管道安装维护、设施设备检测、隐患排查治理、应急救援等方面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四)身体健康,能够适应现场核查、技术指导、应急处置等工作需求,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自愿接受酒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统一管理和调度,积极参与燃气安全相关的核查、评估、培训、应急等工作。
三、专家主要职责
(一)参与全市燃气安全隐患排查、《城镇燃气经营许可》现场核查及风险评估工作,提供专业技术指导,识别安全隐患并提出科学整改建议。
(二)为燃气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提供技术支持,参与事故调查分析,研判事故原因并提出防范措施和改进建议。
(三)开展燃气安全知识宣传培训,普及专业技术知识,提升行业从业人员和用户的安全意识与操作技能。
四、申报材料、方式及时间
(一)申报材料:《酒泉市燃气安全专家申报表》(见附件),需由申报人本人签字、所在单位(或行业协会)审核盖章(已退休未在其他单位应聘的,由退休前所在单位审核;已退休在其他单位应聘的,由所在应聘单位审核);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主要工作业绩证明(含获奖情况、代表性成果等)复印件各1份。
(二)申报方式:申报人需将上述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报酒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建设科进行审核,同时将电子版(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主题统一命名为 “燃气安全专家申报 + 姓名 + 单位”。
(三)申报截止日期:2026年1月23日。
五、遴选程序
(一)资格审核:酒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建设科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筛选符合基本条件的候选人。
(二)会议研究:提请酒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会议研究,对候选人的专业能力、工作业绩等进行综合评审,确定拟入选专家名单。
(三)公示聘用:拟入选专家名单在酒泉市住建局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纳入酒泉市燃气安全专家库。
六、其他事项
(一)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聘用期间若专家出现不符合任职条件、不能履行职责或自愿退出等情况,将及时调整出库。
(二)专家参与相关工作时,按照有关规定享受相应劳务报酬,往返交通、食宿等费用按相关标准报销。
联 系 人:向高葵
联系电话:2618872
邮 箱:1763396252@qq.com
邮寄地址:酒泉市肃州区世纪大道55号(酒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407)。
附件:酒泉市燃气安全专家申报表
酒泉市燃气安全专家申报表
酒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 年 1 月 9 日
原文地址:http://zjj.jiuquan.gov.cn/zjj/c106845/202601/f864bcb7661245f2acd1668033af1be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