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质量管理体系总则
本体系旨在规范持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的企业,在承建污水处理项目时的质量管理行为。体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工程质量相关法规及企业资质管理要求建立,确保施工过程全面受控,工程质量持续符合设计文件与《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等规范。企业需遵循“预防为主、动态管理、跟踪监控”的原则,通过系统化的组织架构、制度建设与过程控制,实现工程质量的精细化管理。
二、组织架构与职责分工
企业应建立以项目经理部为核心的组织架构,确保项目管理指令的有效传达与执行。项目经理部通常设置“七部一室”等职能单元,确保各专业管理覆盖施工全流程。
1.项目经理:对工程质量负全面责任,统筹协调各方资源,是履行工程合同及满足业主、监理要求的第一责任人。
2.质检部:负责施工全过程的质量检验、试验与验收工作,监督各工序质量,有权对不合格品下达整改或停工指令。
3.工程部: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与专项方案,进行技术交底,并监督施工现场严格按图施工、按规范操作。
4.安全管理部:负责监督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运行,确保施工活动符合安全规范,防止质量事故引发安全事故。
5.合同部:负责审核工程合同中与质量相关的条款,并处理因质量要求变化引起的合同变更事宜。
5.物质设备部:负责对所有进场材料、构配件及工程设备进行质量核查,确保其符合设计及标准要求,并建立完整的质量台账。
5.试验室:承担原材料、混凝土试块等关键材料的检测工作,为工程质量判定提供科学依据。
三、核心质量管控制度
(一)全过程质量控制制度
施工质量控制应贯穿于项目准备、施工及验收交付的全过程。
1.施工准备阶段:重点审查施工方案的科学性与可行性,核查人力、材料及机械设备的配置合理性,并对混凝土配合比等关键参数进行审批。
2.施工阶段:通过操作质量的巡视检查、工序质量的交接检查、隐蔽工程的验收检查以及重点施工过程的旁站检查等多种手段,实施全方位、全天候的质量监控。
3.竣工验收阶段:严格按照国家及行业标准进行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单位工程验收及项目竣工验收,确保工程质量全面达标。
(二)材料与设备质量控制制度
1.材料进场检验:所有工程材料,尤其是防腐涂层、钢筋、水泥等,必须具有出厂合格证与材质证明,并按规定进行抽样复检,严禁不合格材料用于工程。
2.设备质量把控:对曝气设备、刮吸泥机、电气及自控仪表等关键设备,需进行严格的出厂验收与到货检验。对于进口设备,应核查商检报告,并注意其在运输和仓储过程中的防护。
(三)质量预控与重点环节管理制度
针对污水处理工程的特性,对以下重点环节实施强化预控与管理:
1.土建施工重点:
水池结构工程:重点控制池体混凝土的强度、抗渗性能及浇筑质量,确保池体表面整洁、无渗漏。
设备基础:精确控制预留孔、预埋螺栓的位置与标高,为设备精准安装奠定基础。
2.设备安装重点:
曝气系统与刮吸泥机:其安装高度和水平度是核心控制指标,直接影响污水处理效果与运行稳定性。
3.专项方案审查:对大型设备(如生化池中的大型风机、膜组器)的吊装方案,需进行重点审查,确保方案的可行性以及与土建施工的协调性。
(四)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管理制度
施工过程需严格遵守《鄂州市城镇污水处理管理暂行办法》等地方性法规中关于环境保护的要求。
1.水环境保护: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施工废水、泥浆直接排入水体。
2.污泥与废弃物管理:施工中产生的废弃物及污泥需分类收集,并按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或资源化利用,推动工程的绿色建造。
四、持续改进机制
企业应将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纳入内部审核与管理评审,定期评估体系的有效性与符合性。通过收集工程质量数据、分析不合格项原因、采取纠正与预防措施,实现质量管理水平的螺旋式上升。鼓励技术创新与工艺优化,积极应用污水处理领域的先进技术、工艺与材料,提升工程建设的科技含量与质量水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