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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施工资质增项办理流程及注意事项

建管家 建筑百科 来源 2026-01-24 11: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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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核对资质标准与材料准备

企业需确认所申请增项资质的标准要求,准备以下材料:

  • 《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及电子文档
  • 营业执照副本、现有资质证书正本复印件
  • 上年度或当期合法财务报表(含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资产负债表)
  • 技术负责人及注册人员的身份证明、职称证书、业绩表
  • 现场管理人员、技术工人的岗位证书及社保缴纳证明(近3个月)
  • 设备购置发票(若标准要求自有设备)
  • 2.实名认证与系统申报

    登录广东省住建厅["三库一平台"系统](https://skypt.gdcic.net//user/home)

  • 完成人员身份证信息实名采集;
  • 填报企业基本信息,选取入库的注册人员、职称人员等;
  • 填写增项资质信息并生成申请表;
  • 下载告知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后上传系统。
  • 3.提交审批与公示

  • 提交后,广州市住建局1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
  • 结果在广东省建设行业数据平台公示5个工作日
  • 公示期满发放电子资质证书(注记"告知承诺制取得")。
  • 4.核查环节(关键风险点)

  • 取得证书后30个工作日内,住建局开展全覆盖核查(现场/资料/专家会审);
  • 若发现不符合承诺条件:
  • 责令限期整改(一次性告知全部内容);
  • 整改未通过则撤销资质,计入不良行为记录并公示。
  • 注意事项

    1.资质等级限制

  • 增项资质级别不得高于主项资质(例:主项二级,增项最高二级)。
  • 专业承包企业最多可增项5类资质,不可申请劳务分包资质
  • 2.人员与设备要求

  • 人员社保必须真实连续,系统自动比对市场监管平台数据,不一致直接驳回。
  • 设备需为企业自有(租赁无效),提供发票或所有权证明(港口/航道等特殊资质需检验证明)。
  • 3.净资产考核规则

  • 首次申请按营业执照注册资本考核;
  • 申请多类资质时,净资产按已拥有和新增资质中的最高标准值考核(不累加)。
  • 4.材料真实性风险

  • 隐瞒或虚假材料将依法撤销资质,3年内不得再次申报,并公开处罚记录。
  • 5.窗口核验与咨询

  • 最终材料需提交至越秀区政务服务中心(地址:东风中路448号成悦大厦2楼)核验;
  • 咨询电话:020-83606110(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
  • 建议操作

  • 优先选择告知承诺制:缩短审批至1日,但需确保条件完全达标,避免核查不通过。
  • 增项前通过["粤省事"平台](https://www.gdzwfw.gov.cn/)查询最新办事指南,实时跟踪政策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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