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招标时供应商必须有相关业绩吗?
在煤炭行业的招标采购中,无论是大型矿井建设项目、洗煤厂设备采购,还是长期的煤炭运输或仓储服务招标,“供应商业绩”常常是招标文件里一项醒目的要求。很多潜在投标人,尤其是新成立但技术实力不俗的企业,看到这条往往心头一紧:没有过往业绩,是不是就直接出局了?今天,我们就来深入探讨一下这个问题。
一、法律赋予的权利:可以要求,但非必须
首先给出核心结论:招标人有权设置业绩要求,但这并非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其设置必须合理合法。
法律依据非常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八条规定,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项目本身的要求,要求潜在投标人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并进行资格审查。该条款也设立了“红线”: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
这意味着,是否将特定业绩设置为投标的“资格门槛”或“评分项”,是招标人基于项目特点和自身需求的一项权利,而非一项义务。对于技术复杂、投资额巨大、安全风险高的项目(例如千万吨级矿井的综合自动化系统招标),招标方为了确保项目成功,降低风险,设置较高的同类项目业绩要求是常见且合理的做法。反之,对于一些标准化程度高、技术简单的货物采购,设置过高的业绩门槛则可能涉嫌排斥新供应商,构成不合理条件。
二、业绩要求的“刚性”与“弹性”:如何判断自己是否符合?
当你在招标文件中看到业绩要求时,需要仔细辨别其性质,这决定了你是否还有机会。
1.作为“资格条件”(刚性要求):如果招标文件明确将“具备XX年内XX个类似规模项目的成功业绩”列为资格条款,且未提供任何替代或豁免方案,那么,不具备该业绩的投标人将无法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会被拒绝。这是最严格的一种情况。
2.作为“评审因素”(弹性要求):更多时候,业绩是作为商务部分或技术部分的一项评分标准。即使你没有完全吻合的业绩,只要投标文件能被受理,你仍然可以通过展示其他优势(如更优的技术方案、更强的项目团队、更合理的报价)来弥补业绩项的失分。业绩是“加分项”而非“入场券”。
3.存在“替代方案”或“豁免条款”:部分招标文件会体现出灵活性。例如,允许投标人用核心技术人员的个人业绩、母公司或关联公司的业绩(需提供有效证明)、或更详细的技术方案演示来替代公司本身的业绩。针对国家鼓励的创新型企业或中小企业,一些政策性采购项目可能会有明确的业绩豁免规定。
三、煤炭行业的具体实践与参数参考
在煤炭行业招标中,业绩要求通常会结合具体标的物进行量化,常见的参数包括:
项目规模:例如,“具有单井年产不低于500万吨的煤矿井下综采设备供货及安装业绩”。这里,“500万吨/年”就是一个关键的具体参数,用于衡量供应商经验是否与本次项目匹配。
项目类型与技术参数:对于智能化矿山建设项目,可能会要求“具备至少2个采用4G/5G无线通信技术的煤矿井下融合通信系统建设业绩”。这里引用了具体的通信技术标准作为业绩的支撑点。
时间范围:通常要求是近年内的业绩,如“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确保经验的时效性。
证明材料的规范性: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业绩证明必须完整。通常需要提供合同关键页(含标的、金额、签字盖章页)复印件及对应的用户证明或验收报告。如果合同无法清晰体现招标要求的关键参数(如上述的“500万吨”),还需额外提供由项目业主出具的专项证明并加盖公章。一份来自大型煤炭集团(如国家能源集团、中煤集团)的优质项目验收报告,其说服力远胜于多份小型或执行情况不明的合同。
四、结合国家政策的规范解读
近年来,国家在招投标领域持续强调优化营商环境和促进公平竞争。这一政策导向对业绩要求的设置产生了直接影响:
反对“唯业绩论”:政策精神鼓励招标人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合理设置条件,防止简单地以历史业绩“一刀切”,特别是避免设置与合同履行无关的、过高的业绩要求,从而为具有新技术、新模式的“专精特新”企业留出市场空间。
鼓励“绩效导向”:业绩要求的本质是考察投标人的履约能力。更科学的做法是将业绩要求与项目关键绩效指标(KPI)挂钩。例如,与其要求“有3个煤矿污水处理项目业绩”,不如进一步要求“所提供业绩项目中,出水水质稳定达到《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并需提供相应的监测报告。这样更能精准筛选出有能力达成项目核心目标的供应商。
关注“绿色与安全”业绩:随着“双碳”目标和安全生产要求的强化,在煤炭行业的招标中,与节能降耗、绿色开采、智能化保安等相关的业绩正变得越来越重要。能够提供在降低吨煤能耗、提高瓦斯抽采利用率、实现智能巡检等方面有成功案例的供应商,将更具竞争力。这背后可以引用相关行业白皮书数据作为支撑,例如《中国煤炭工业高质量发展报告》中关于智能化开采渗透率提升的数据,用以说明具备相关业绩的供应商更符合行业发展趋势。
回到最初的问题:煤炭招标时供应商必须有相关业绩吗?答案是否定的,但具备相关业绩是极大的优势。
对于投标人而言,正确的应对策略是:
1.仔细研读招标文件,明确业绩要求是资格条件还是评分因素,有无替代路径。
2.精心准备证明材料,确保提供的合同、验收报告等能清晰、有力地印证招标文件要求的每一个关键参数。
3.即使业绩不占优,也要全力展示其他核心竞争力,用更具创新性的技术方案、更强大的项目团队配置和更合理的成本分析来打动评标委员会。
对于招标人而言,则应在法律框架和政策指引下,以实现项目最佳价值为目标,科学、合理、公正地设置业绩要求,既保证项目顺利实施,又维护市场的开放与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