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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在建筑资质转让中应承担的责任

建管家 建筑百科 来源 2026-02-04 15:43:39

受让方在建筑资质转让过程中需承担多维度法律责任与风险,主要来源于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及转让协议约定,具体包括:

一、直接法律责任

1.行政处罚责任

若转让行为被认定为非法(如买卖资质、允许挂靠),受让方将面临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停业整顿等处罚。根据《建筑法》第六十六条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监管部门可对受让方(实际使用资质方)处以工程合同价款2%-4%的罚款,情节严重者吊销资质证书。

2.民事赔偿责任

  • 工程质量问题:受让方需对转让前资质承接的工程质量缺陷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例如浙江某厂房坍塌事故中,资质受让方因无法提供完整施工资料被判承担40%赔偿。
  • 债务连带责任:未发现的隐性债务(如担保、拖欠款项)可能由受让方承担。典型案例如材料商起诉资质受让方支付欠款,法院以表见代理或合同相对性为由判决受让方担责。
  • 二、隐性风险责任

    1.历史行为追溯

    即使完成转让,原资质涉及的工程若发生质量或安全事故,受让方仍可能被追责,需配合提供历史施工资料并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2.资质维护责任

    受让后需持续满足资质标准要求(如人员配备、设备条件),否则在动态核查中可能被责令整改或撤销资质。如北京某企业因技术设备不达标被冻结投标资格。

    三、合同履行责任

    1.债务清理义务

    受让方需按协议承接或清理转让方公示的债务,未披露的债务可能通过司法途径追偿。

    2.区域合规责任

    跨省转让需遵守地方限制(如观察期内禁止参与国有项目投标),违规将导致市场准入受限。

    >风险规避建议

  • 交易前进行全面财务审计、工商征信核查及人员社保真实性验证;
  • 协议中明确历史责任划分,要求转让方提供债务承诺函;
  • >- 通过股权收购而非直接资质买卖降低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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