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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合并对企业业绩和人员有什么要求

建管家 建筑百科 来源 2026-02-10 17:1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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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业绩要求

1.业绩录入与等级

  • 合并后的企业业绩必须录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且企业业绩需为A级(如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申请),专业技术人员个人业绩需为A级或B级
  • 业绩认定采取“从优不从多”原则,仅计入符合现行资质标准的代表性项目(例如某案例中30项业绩仅18项通过审核)。
  • 2.业绩继承原则

  • 合并后的企业可继承原企业的资质等级(如两个甲级监理资质合并后仍为甲级),但需重新核定是否符合该等级的标准条件(技术、设备、管理等)。
  • 涉及公路、水利等特殊资质的业绩认定需由相关专业部门确认。
  • 二、人员要求

    1.核心人员配置

  • 注册人员:必须满足《资质标准》最高要求。例如建筑行业甲级资质需配备至少3名一级注册建筑师和3名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 技术负责人:需具备更高标准的注册执业资格和工程业绩(如吸收合并后技术负责人要求提升)。
  • 职称人员与技术人员:合并后企业需重新核定技术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职称人员及技术工人的配置,数量不得低于原各企业总和。
  • 2.社保与资格证明

  • 所有人员需提供连续3个月以上的社保缴纳证明;
  • 专职财务、统计人员需持有初级以上职称或从业证书。
  • 三、操作注意事项

    1.合并程序合法性

  • 需签订合并协议、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并依法通知债权人(30日内通知,45日内公告)。
  • 2.资质重新核定

  • 合并后企业获有效期1年的资质证书,完成工商注销登记后可换发5年有效期证书。
  • 3.风险提示

  • 2024年起未录入四库一平台的业绩将无法用于资质申请,建议企业优先完成业绩补录。
  • >建议:涉及复杂合并时咨询专业机构,确保符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及地方细则(如青岛、北京等地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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