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信息填写规范
申请人需在资质证书申请表的首页完整填写机构全称,该名称必须与法人登记证书上的信息完全一致,包含完整的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特征及组织形式。注册地址应按照邮政部门认可的地理位置详细填写,精确到门牌号码,如涉及虚拟注册地址需提供工商部门认可的集中办公区证明。同时需注明主营业务范围,明确列示"消防安全评估"及相关技术服务内容。
对于资质证书编号栏,新申请机构暂时留空,由审批机关核准后统一赋码;延续或变更申请则需准确填写原证书编号,确保与历史档案记录相符。
二、人员资质证明文件
申请材料需附上全部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证书复印件及劳动关系证明。安全评价师应提供国家认可的职业资格证书,且专业领域需与消防安全评估相关。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机构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字样。
消防安全评估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以下条件:具备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并注册在本机构,同时具有三年以上消防安全评估项目实践经验。在申请表指定位置需亲笔签名,并提供手机号码等有效联系方式。
技术负责人除满足项目负责人条件外,还需具有高级工程师以上职称,且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不少于五年。
三、设施设备与场所证明
申请机构需提供办公场所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复印件,证明拥有固定且独立的办公区域。档案室面积需满足相关规定,通常不低于15平方米,并配备防火、防潮、防虫等安全设施。
仪器设备清单应按照评估业务需要详细列示,包括但不限于:火灾探测报警系统检测装置、电气消防安全检测设备、消防设施功能测试仪器等。每台设备需标明型号、性能参数、购置日期及现状,重要设备应附上校准证书复印件。
固定资产证明材料需提供近期的资产评估报告或购置发票复印件,证明机构具备与申请资质等级相适应的资产规模。
四、管理制度与质量体系
机构应提交消防安全评估过程控制体系文件,明确评估项目从接洽到报告出具的全流程质量控制要点。档案管理制度应规定技术档案的归档范围、保管期限及查阅流程,确保档案管理的规范性与安全性。
质量管理手册需涵盖人员培训、设备管理、评估程序、报告审核等环节。内部审核程序应包含审核频次(通常每年至少一次)、审核组成员资格要求及不符合项整改跟踪机制。
同时需提交保密管理制度,明确对、评估数据的保密责任及具体措施。
五、证明材料签署要求
所有申请材料均需使用钢笔或能够长期保持字迹的签字笔填写,也可采用打印方式,但必须保证字迹清晰、文面整洁。如有更正处,需由经办人在旁边签名并注明日期,禁止使用涂改液等覆盖方式修改。
申请书必须由申请机构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并在签名处加盖机构公章。多页材料需在右下角标注页码(格式为"第X页/共Y页"),并在骑缝处加盖公章。
六、附件材料准备要点
需提供申请之日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失信记录的查询证明或单位声明。专业技术人员的社保缴纳证明应覆盖申请前连续六个月,证明与申请机构存在合法劳动关系。
法人证明文件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若为事业单位则提供法人证书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同时应附上法定代表人承诺书,保证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