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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隧道工程资质评审专家库管理办法

建管家 建筑百科 来源 2026-02-11 18: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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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规范隧道工程资质评审专家库管理,保障评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和评标评审专家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隧道工程行业特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广东省隧道工程资质评审专家库(以下简称“专家库”)的组建、使用、考核及专家管理等活动,覆盖隧道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专业领域。

第三条专家库管理遵循“统一标准、动态考核、资源共享”原则,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会同省交通运输厅实施监督,委托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日常运维。

第二章 专家入库管理

第四条入库专家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 从事隧道工程相关领域工作满8年,具备高级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

2. 主持或参与过2项以上大型隧道工程项目(需提供业绩证明);

3. 熟悉隧道工程新技术、新工艺及行业标准;

4. 近3年无不良行为记录或行政处罚。

第五条入库程序包括:个人申请→单位推荐→资格初审→专业能力测试→公示→颁发聘书(有效期3年)。

第三章 专家职责与行为规范

第六条专家职责包括:

  • 独立、客观参与隧道工程资质评审;
  • 遵守保密义务,不得泄露评审信息;
  • 及时报告利益冲突情形并回避。
  • 第七条禁止行为:

    1. 收受利益相关方财物;

    2. 虚假评审或敷衍履职;

    3. 擅自对外发表评审意见。

    第四章 考核与退出机制

    第八条实行“日常记分+年度考核”制度:

  • 日常考核(80分):根据履职记录扣分,如迟到(扣5分)、评审错误(扣10-20分);
  • 年度培训(20分):未完成继续教育者扣分。
  • 第九条考核结果应用:

  • 优秀(≥90分):优先抽取并通报表扬;
  • 不合格(<60分):暂停抽取1年,连续2年不合格者移出专家库。
  • 第五章 附则

    第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解释。此前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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