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企业生产环境复杂,火灾风险高,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是保障生命财产安全的基石。这项工作绝非一纸空文,而是一个需要贯穿于组织架构、日常管理和应急处置全过程的系统工程。结合现行法规与行业实践,其核心路径可分解为以下几个关键层面。
一、 构建权责清晰的“金字塔”式责任体系
落实责任制的首要前提是明确“谁该负责、负什么责”。一个有效的责任体系应自上而下,覆盖全员。
1.企业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在煤矿企业,这意味着矿长(或公司法定代表人)必须对消防安全工作负总责,其职责包括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保障必要的消防经费投入、组织制定并督促落实消防安全制度与操作规程。实践中,这要求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至少主持召开一次消防专题会议,审议重大消防决策与隐患治理方案,真正将消防工作与生产经营活动统筹安排。
2.设立专职管理机构与人员:煤矿应设立专门的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并配备专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该部门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是责任体系运转的“中枢”,负责拟订年度计划、组织日常检查与隐患整改、管理维护消防设施器材、组织开展宣传培训与应急演练等具体工作。对于分管安全的副矿长,则需每月带队开展覆盖全流程、全岗位的消防巡查,并对动火作业等高风险环节实施“旁站式”监管。
3.推行“一岗双责”与全员岗位责任:消防安全不能仅仅是安全部门的事。必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原则[4]^。这意味着各级管理人员、生产技术、机电运输等各部门,均需在各自业务范围内承担明确的消防安全职责。最终,要将消防安全责任嵌入每一个岗位的职责说明,实现从管理层到一线作业人员的“全员岗位负责制”,让每位员工都清楚自己的消防责任清单。
二、 聚焦高风险环节,实施精准化、标准化管理
责任制是否落地,体现在对具体风险的管理是否到位。煤矿需针对以下关键环节制定并执行严格的标准与参数。
1.消防设施配置与维护的“硬指标”:
配置标准:必须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并设置醒目的消防安全标志[3]^。例如,井下消防管路应每隔一定距离(如100米)设置支管和阀门,重要硐室必须配备足够数量的灭火器。
维护检测:对建筑消防设施(如自动灭火系统、火灾报警系统)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需完整准确并存档备查[3]^。对移动消防器材,也要建立定期检验、维修制度。
2.动态火源与易燃易爆物品的“严管控”:
动火作业:这是煤矿井下及地面厂区的极高风险点。必须严格执行动火作业审批制度,办理动火证,落实专人监护,清理现场可燃物,并配备灭火器材。
危化品管理:对润滑油、液压油、瓦斯等易燃易爆物品,其储存场所必须符合防火防爆要求,设置明显标志,并严格执行储存、使用、运输的安全操作规程。储存场所的防火间距、通风条件等必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3.生命通道与电气安全的“保畅通”:
疏散通道:必须保障井下及地面所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的绝对畅通,任何单位与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8]^。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也必须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电气火灾预防:定期对供电系统、电气设备进行防火检查,严禁私拉乱接、超负荷运行。对井下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必须定期检测,确保达标。
三、 强化过程管控,建立常态化运行机制
责任制的生命力在于持续运行,这依赖于一套常态化的管理机制。
1.隐患排查治理闭环机制:企业应建立“隐患排查—整改—复查—销号”的全流程闭环管理机制。消防安全检查应定期开展,内容需覆盖设施器材、疏散通道、电气设备、易燃易爆品管理等方方面面。对发现的隐患,要立即或限期整改,并跟踪复查直至销号,实现问题“见底清零”。
2.全员教育培训与应急演练机制:培训是提升全员消防能力的基础。煤矿必须对全体职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未经培训不得上岗。对于电焊工、电工、爆破工等特殊工种,必须进行专门培训并持证上岗。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或专项应急预案演练,使员工熟悉应急职责、疏散路线和初期火灾扑救程序。演练不能走过场,要针对煤矿瓦斯、皮带、电气火灾等特定风险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
3.保障投入与应急能力建设:消防安全需要真金白银的投入。企业要保证足额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确保消防设施更新、维护和培训演练的所需资金。在应急能力建设上,除了定期演练,还应赋予井下调度员、班组长、瓦检员等关键岗位人员在遇到重大险情时的“紧急撤人权”,这是“以人为本”原则在极端情况下的重要体现。
煤矿企业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是一个从明确责任主体开始,贯穿于风险精准防控和日常持续管理的完整链条。它要求企业领导者真正重视,管理机构专业履职,并将责任分解到每一个岗位、每一次作业中。唯有如此,才能将“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从纸面规定转化为守护矿井安全运行的现实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