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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设计资质申报业绩重复使用怎么办

建管家 建筑百科 来源 2026-02-14 10:1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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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市政设计资质申报中,业绩重复使用是住建部门严格禁止的行为,违规将导致资质撤销、列入失信名单等严重后果。以下基于当前规定,提供具体处理建议和预防措施,确保合规申报。所有信息均来自住建部和省级主管部门的最新政策。

业绩重复使用的核心限制

  • 一年内不得重复使用:注册建造师或专业技术人员已用个人业绩为企业成功申报资质的,从企业获得资质之日起一年内,该业绩不得再次用于其他企业的资质申报。例如,福建省明确要求,个人带业绩方式申报后一年内禁止复用,否则资质审批将不予认定。
  • 业绩必须真实且在平台录入:所有业绩需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上录入,达到A级或B级数据等级,确保工程项目基本信息、竣工验收等栏目完整可查。若业绩未录入或数据等级不足(如低于B级),直接视为无效。
  • 已用于职称评审的业绩不可复用:如果业绩已用于通过上一级职称评审,则在资质申报中不得重复使用,需提供新取得的业绩成果。
  • 这些规定旨在防止虚假业绩和资质滥用,违规后果包括资质撤销、禁止3年内重新申报,并记入严重失信名单。

    处理已重复使用业绩的方法

    1.立即自查业绩状态:登录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省级平台(如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检查业绩数据等级和录入时间。确保业绩未在一年内被其他企业使用过。若发现重复嫌疑,应暂停申报并联系平台管理员核实。

    2.替换为新业绩:淘汰重复业绩,收集近期的未使用项目业绩。新业绩需满足:竣工验收信息完整、数据等级达标(B级及以上),并在平台补录窗口关闭前(如2024年12月31日为全国补录截止期)完成录入。

    3.纠正申报材料:若申报已提交但未获批,主动撤回并更新业绩清单;若资质已获批但涉及重复使用,建议咨询当地住建部门进行整改,避免后续核查被罚。

    预防重复使用的关键措施

  • 定期更新业绩库:每年梳理个人或企业业绩,优先使用未在职称评审或资质申报中用过的新项目。
  • 平台数据维护:确保所有业绩在四库一平台录入时,技术指标与竣工验收信息一致,避免因差异导致审核失败。
  • 咨询专业机构:通过住建部门或资质代办机构获取指导,减少操作风险。
  • 严守“业绩一年一用”规则,并依托平台数据管理,可有效规避风险。如需更多案例,请参阅相关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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