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煤矿安全生产的庞大体系中,技术负责人(通常由总工程师担任)是名副其实的“技术中枢”与“安全舵手”。这个岗位绝非虚设,其职责由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层层压实,直接关系到矿井能否实现本质安全。今天,我们就来深入剖析一下,一位合格的煤矿安全设计资质技术负责人,究竟要承担哪些核心职责与具体工作。
一、职责基石:构建与领导技术管理体系
技术负责人最根本的职责是建立、健全并落实矿井的安全技术管理体系。这并非一句空话。根据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的相关规定,煤矿必须根据其灾害类型(如瓦斯突出、冲击地压、水文地质复杂等)、生产规模和能力,设置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专业防治队伍。技术负责人就是这套体系运转的核心,确保从设计源头到生产一线的每一个技术环节都有人负责、有章可循、有据可查。
其首要工作便是组织制定各类关键性技术文件。这包括年度《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所有采掘作业地点的《作业规程》以及各项《安全技术措施》。这些文件是井下生产的“法律文书”,必须技术上合理、施工上可行,并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技术负责人需要对其技术内容承担直接责任。
二、核心战场:灾害治理与技术攻关
煤矿安全,核心在于对瓦斯、水、火、煤尘、顶板、冲击地压等灾害的有效治理。技术负责人对此负全面技术责任。这意味着:
1.超前规划:负责组织制定各类灾害的中长期治理规划与具体技术方案。例如,对于高瓦斯矿井,必须牵头编制矿井防突设计,并确保抽、掘、采平衡。
2.过程管控:必须定期(如每旬)组织全面的矿井测风,分析“一通三防”数据,及时发现和解决系统性问题。对于重大灾害,要定期组织专题研究,检查措施落实情况。
3.应急技术支撑:负责组织制定矿井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编制救援所需的技术措施。一旦发生事故,必须立即为抢险救援提供可靠的技术方案。
当面临重大安全隐患或技术难题时,技术负责人需组织技术分析会,必要时聘请专家进行论证。如果论证结论是矿井在现有技术条件下无法保证安全,必须果断建议并执行停产措施。
三、日常重心:技术审批、现场管理与创新推广
技术负责人的工作渗透在日常的每一个细节中:
技术审批权:在职权范围内,对所有工程设计、安全措施、作业规程履行审批职责,这是把控安全源头的重要关卡。深入现场:法规和责任制明确要求技术负责人必须经常深入井下。通常需要每周下井带班1-2次,并进行多次安全检查。目的是掌握第一手生产动态,检查规程措施是否被严格执行,现场是否存在新的风险点。对于检查出的问题,要严格按照“定措施、定人员、定时间”的“三定”原则跟踪落实整改。技术革新:积极负责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试验与推广应用。通过技术进步来提高矿井的机械化、自动化水平和开采效率,从本质上提升安全系数。例如,推广先进的支护工艺或智能监测系统,能有效预防顶板事故和瓦斯超限。四、支撑要素:培训、资料与合规管理
1.技术与安全培训:负责组织全矿工程技术人员和作业人员的学习培训。既要传达上级技术文件和政策,也要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技术知识和操作技能培训。确保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与能力,是法规的硬性要求。
2.技术资料管理:每月需填绘并及时交换矿井所需的各类图纸(如采掘工程平面图),同时负责整理所有技术资料,归档保存,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可追溯性。
3.政策与规范解读:必须熟练掌握并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安全生产法》等一系列国家技术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在“超能力生产”被严格禁止的背景下,技术负责人需根据矿井核定生产能力,科学组织生产布局和接替计划,确保采掘接续正常,从技术上杜绝超强度、超定员生产带来的系统性风险。
权责对等的“技术第一责任人”
煤矿安全设计资质技术负责人是一个权责高度对等的岗位。他/她不仅要对全矿的安全生产技术工作负全面责任,其工作内容也涵盖了从顶层设计、灾害防治、日常审批、现场监督到技术传承的全链条。任何因技术方案或措施失误造成的损失,技术负责人都需承担直接责任;反之,若通过技术创新为矿山带来显著安全效益和经济效益,也应获得相应的认可与奖励。
在国家对煤矿安全生产要求日趋严格、智能化矿山建设不断推进的今天,技术负责人的角色愈发关键。他们不仅是传统意义上的“总工”,更是矿井安全风险的前沿哨兵、技术革新的驱动引擎和法规落地的关键执行者。这个岗位需要的是既精通专业技术,又熟知法规管理,既善于谋划全局,又能扎根现场的复合型人才。他们的每一次签字、每一次下井、每一次技术决策,都实实在在关系着井下每一个矿工的生命安全与家庭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