拥有建筑安装工程三级资质,意味着企业具备了承接相应规模工程的法定资格,但与此履行与资质相匹配的环境保护责任也成为了硬性要求与市场竞争力的体现。环保不再只是“良心活”,而是贯穿于投标、施工、验收乃至后期运营全过程的规范性动作。那么,具体需要从哪些方面入手,构建系统化的环保措施体系呢?
一、施工扬尘与废气控制:从源头到过程的精细化管理
施工扬尘是工地对周边空气质量最直接的影响源。根据《建筑施工扬尘排放标准》及各地实施细则,对于颗粒物(PM10、PM2.5)的场界监控浓度有明确限值。具体措施上,首先应落实封闭作业:对易产生扬尘的施工作业面、材料堆放区,采用不低于2.5米高的硬质围挡进行封闭,并辅以喷淋系统。物料运输与存放必须规范:砂石、土方等散体物料需密闭运输或严密遮盖;场内临时存放应集中并采用防尘网苫盖,非雨天适时洒水抑尘。
在废气控制方面,尤其要关注室内装修阶段。国家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对甲醛、苯、氨、氡、TVOC(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等污染物有严格的浓度限量要求。这意味着,从材料采购环节就必须把关,优先选用具有环保产品认证、检测报告齐全的材料,例如人造木板需达到E1级标准,涂料、胶粘剂需提供TVOC和游离甲醛含量合格证明。施工中,应强制通风,并避免在室内使用苯、汽油等溶剂清洗工具。一些地方性规范,如《成都市建设施工现场管理条例》,还要求在预警天气下执行更严格的扬尘管控措施。
二、噪声与振动防治:体现“邻里友好”的施工文明
噪声扰民是施工投诉的高发区。国家《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规定了不同施工阶段(土石方、打桩、结构、装修)的昼、夜间噪声限值。三级资质企业必须将噪声控制纳入施工组织设计。
技术层面,应优先选用低噪声、低振动的施工设备和工艺,例如使用电动工具替代部分燃油设备,对空压机、电锯等高噪声设备设置封闭式操作棚。管理层面,要制定科学的施工时间计划,原则上禁止在夜间(通常指晚22时至晨6时)进行高噪声作业。如需连续施工(如浇筑混凝土),必须提前向环保部门申报并公告周边社区。对于振动敏感区域,可在设备基础加装减震垫,以减少振动传播。这些措施不仅是合规要求,更是企业社会责任和社区沟通能力的体现。
三、水污染控制与资源节约:实现污废资源化
施工废水主要包括基坑降水、车辆冲洗废水和砂浆搅拌废水等。环保要求禁止未经处理直接排入城市管网或自然水体。通常的做法是设置多级沉淀池,对废水进行沉淀、隔油处理后,全部回用于场地洒水降尘、车辆冲洗等,实现循环利用、零排放。这既符合《水污染防治法》的原则,也节约了水资源。
生活污水则需依托或建设化粪池等预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更先进的做法是,在项目规划期就考虑雨水收集系统,将收集的雨水用于施工降尘和养护,进一步减少自来水消耗。
四、固体废物管理:践行“无废工地”理念
建筑垃圾体量大、成分杂,管理不善极易造成污染。措施核心是“分类、减量、资源化”。
1.分类存放:在工地设置规范的临时堆放点,将渣土、废混凝土、废金属、废木材、包装材料等分类存放。
2.源头减量与资源化:采用精准下料、装配式构件等方式减少废料产生。对废钢筋、完整砖块等有高价值的物料,直接回收利用;对混凝土块、碎砖瓦等,可经破碎后作为路基填料或制砖原料。
3.合规清运:对无法现场利用的建筑垃圾,必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至指定的消纳场所,并保留好联单凭证。对于施工中可能产生的废机油、废涂料桶、含油抹布等危险废物,必须设立独立的危废暂存间,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严禁混入普通垃圾。
4.生活垃圾管理:设置带盖垃圾桶,由环卫部门每日清运,保持现场卫生。
五、生态保护与长期责任
施工活动应尽可能减少对场地及周边生态环境的扰动。这包括:严格控制施工便道和临时占地范围;对开挖的表土进行剥离、单独存放,用于后期的覆土复绿;施工结束后,及时拆除临时设施,对裸露地面进行硬化或绿化恢复。在涉及林地、草地时,需依法办理手续,并可能需承担生态补偿或异地补植责任。
政策与标准支撑:行动的指南针
所有上述措施,都根植于国家日益完善的法律政策体系。除了前述的具体标准,更宏观的指导来自“三同时”制度(污染防治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以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规。近年来,随着“双碳”目标推进,绿色施工评价标准(如《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评价标准》GB/T50640)也提供了从节能、节材、节水、节地到环境保护的全面框架。
对于三级资质企业而言,将环保要求从“被动合规”转向“主动管理”,是提升项目管理水平、规避法律风险、塑造企业绿色品牌的关键。建议企业不仅要有成文的《项目环境保护实施细则》,更要对全体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定期环保培训,并建立内部检查与考核机制,让每一项环保措施都能真正落地生根,转化为企业的可持续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