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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被撤销后,承包工程是否合法?后果有哪些?

建管家 建筑百科 来源 2026-02-18 20:4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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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筑行业,资质是施工企业承揽工程的“入场券”和“身份证”。实践中不乏企业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资质的情况。一个尖锐的问题便浮出水面:资质被撤销后,企业继续承包工程是否合法?又将面临何种法律后果?本文将结合相关法规、司法实践与政策导向,对此进行深入剖析。

一、 核心结论:资质撤销后继续承包工程属违法行为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一旦企业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被依法撤销,其便丧失了从事相应等级和范围建筑工程活动的法定资格。在此状态下继续承揽新的工程项目,属于明确的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五条规定,未取得承揽工程的,应予取缔,并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这一规定为“无资质不得承揽工程”划定了法律红线。资质撤销意味着企业回到了“未取得”的状态,其后续的承揽行为自然落入该法条的规制范围。

二、 对既有施工合同的影响:合同效力与履行困境

虽然新承揽工程违法,但对于资质撤销前已合法签订并正在履行的施工合同,其法律命运则更为复杂,需分情况讨论:

1. 合同效力:一般不溯及既往,原则上仍有效

主流法律观点认为,判断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效力,应以合同订立时承包人的资质状态为准。如果签约时承包人具备相应资质,合同内容合法,则该合同自始有效。事后资质被撤销,属于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事实变更,而非合同效力要件在成立时就有瑕疵,因此通常不导致合同自始无效。这一观点符合《民法典》关于民事法律行为效力认定的基本原则,即合同无效的情形是自始、确定、当然地不发生法律效力,而资质事后丧失不具备这种溯及力。

2. 合同履行:陷入法律与事实上的困境

尽管合同可能依然有效,但其继续履行将面临巨大障碍。

法律障碍:资质被吊销即意味着取消了其从事建筑活动的法定资格。允许一个已无资质的企业继续施工,实质上是纵容违法施工行为,与建筑市场准入监管的根本目的相悖。行政主管部门有权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

事实障碍:发包方(建设单位)签订合同的基础是信赖承包人具备相应资质和能力。资质撤销后,这种信赖基础已严重动摇甚至丧失。发包方出于工程安全、质量风险以及合规性考虑,通常不会允许无资质的施工方继续作业。

合同虽有效,但事实上已陷入“履行不能”的状态。

3. 发包方的权利:享有合同解除权

面对此种局面,发包方并非束手无策。其核心权利在于解除合同。

约定解除权:如果施工合同中明确约定“承包人资质被撤销,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则发包方可直接依据该条款行使权利。

法定解除权:即使合同无约定,因资质撤销导致承包人无法提供符合法定要求的施工服务,可能构成“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或“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情形,发包方可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主张法定解除权。

合同解除后,发包人有权另行选择具备资质的施工企业接手项目,而原承包人则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赔偿发包人因此遭受的损失(如重新招标的费用、工期延误损失等)。

三、 企业将面临的严重后果

资质撤销后若继续承包工程,或对既有项目处理不当,企业将面临一系列严峻后果,远超项目本身的得失:

1.行政处罚: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条,对于未取得承揽工程的行为,除予以取缔外,还将处以罚款,并没收违法所得。处罚力度大,直接冲击企业现金流。

2.刑事责任风险:若在无资质情况下施工,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企业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可能因触犯《刑法》中的重大责任事故罪等罪名,被追究刑事责任。

3.民事赔偿责任:如前所述,需向发包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因自身违规行为导致的工程质量问题或第三方损失,也需承担无限的民事赔偿。

4.市场准入冻结与企业生存危机:资质是建筑企业的生命线。被撤销资质后,企业将无法参与新的项目投标,业务来源中断。企业在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平台上的记录将留下严重污点,未来即使重新申请资质也会异常困难,可能直接导致企业无法继续在行业内生存。

5.已完工程款的结算风险:对于资质撤销前已完成的工作,其工程款结算也可能受到影响。特别是如果合同约定取费标准与资质等级挂钩(如按资质等级计取企业管理费),发包人有权要求按照资质撤销后的状态(或视为无资质状态)重新核定费用,可能导致施工方利润大幅缩水甚至亏损。

四、 政策规范解读与企业应对路径

从国家政策导向看,近年来对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监管呈现“动态化、精准化、严厉化”趋势。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企业取得资质后需持续保持资质条件。监管部门可基于利害关系人请求或依职权,对不再符合条件的企业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资质许可机关可撤回其资质。这里的“撤回”与因违法而“撤销”虽有程序区别,但结果都是资质的丧失,体现了“放管服”改革中“宽进严管”的核心理念。

对于企业而言,正确的应对路径是:

1.立即停止新项目的承揽活动,严守法律底线。

2.积极应对已签合同:主动与发包方沟通,协商合同解除、工程移交及结算事宜,争取降低违约赔偿,避免诉讼。

3.梳理资质被撤原因:若是因条件暂时不达标被撤回,可按主管部门要求整改,并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申请按照实际达到的标准重新核定资质。若是因严重违法被撤销,则需全面整改,在处罚期满后视情况重新申请。

4.强化内部合规管理:将资质标准的维持作为公司运营的常态化工作,杜绝挂靠、出借资质、超越资质承揽工程等高风险行为,从源头上防范资质风险。

资质被撤销后继续承包工程是明确的违法行为,法律后果极其严重。它不仅直接导致行政处罚和民事赔偿,更可能终结企业的市场生命。对于建筑企业而言,珍视并维护好自身的资质信用,确保经营活动的全程合法合规,是在激烈市场竞争中立足与发展的根本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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