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总则
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是衡量企业承揽矿山工程能力的重要依据,其管理需遵循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应急管理部等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本规范适用于资质申请、使用、维护及监管全过程,旨在保障工程安全与市场秩序。
2 资质分级与承包范围
2.1 资质分级标准
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个等级,各等级对应不同的企业资产、人员配置及工程业绩要求:
特级资质:企业注册资本金3亿元以上,净资产3.6亿元以上,需具备国家级工法、科技进步奖项等技术创新能力。一级资质:净资产1亿元以上,矿业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12人,技术负责人需具有10年以上工程技术管理经历。二级资质:净资产4000万元以上,矿业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4人,技术负责人需具有8年以上经历并主持完成至少2项符合二级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2.2 承包范围界定
特级资质:可承担各类矿山工程的施工总承包、设计及项目管理业务,且限承担施工单项合同额3000万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一级资质:可承担100万吨/年以上铁矿采选工程、120万吨/年以上煤矿工程等大型项目。二级资质:可承担70万吨/年以上铁矿采选工程、180万吨/年以上洗煤工程等中型项目,但不得承接矿商特殊法施工工程。总承包大型地下矿山或深凹露天矿工程时,必须具备二级及以上资质。3 资质申请与审批流程
3.1 申请条件
企业需满足资产、人员、业绩三方面核心指标。以二级资质为例,除净资产要求外,还需配备矿山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0人,并经考核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30人。所有申报业绩自2024年1月1日起需录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并满足A级工程项目标准。
3.2 材料准备与提交
申请材料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财务报表、人员资质证明(如注册建造师证书、职称证书)、工程业绩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等。材料需通过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其指定部门提交,支持线上或线下方式。
3.3 审核与公示
主管部门对材料进行审核,必要时开展实地核查。审核通过后名单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无异议即可颁发证书。法定审批周期约为18个工作日。
4 资质使用与动态监管
4.1 合规使用要求
企业须严格按照资质等级承揽工程,不得超范围施工。承包单位资质必须与工程规模相匹配,尤其对高瓦斯矿井、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矿井等特殊项目,需满足更高资质门槛。
4.2 事中事后监管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通过业绩公示、信用体系构建及工程担保制度强化监管。对弄虚作假企业,依法撤销资质并限制三年内再次申报,相关行为记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平台。
4.3 资质维护义务
企业需定期更新信息,保持技术人员稳定性。资质证书有效期内,应配合主管部门的随机抽查和年度核查,确保持续符合标准。
5 责任与罚则
企业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资质的,将面临资质撤销、经济处罚及市场禁入等后果。未按资质要求承揽工程导致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企业及相关责任人法律责任。6 附则
本规范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制定,若遇政策调整,以最新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