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人(全称):________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
承包人(全称):________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合同双方当事人就合同工程施工有关事项达成一致意见,订立本协议书。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具体到南阳市××区××路××号)
工程内容:自动喷淋系统、消火栓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排烟系统(图纸范围内全部施工安装,并结合现行规范及现场实际条件,达到消防部门验收标准)
工程立项、规划批准文件号:________
资金来源:________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消防系统工程的设备供应、安装调试及验收备案。具体包括:
1.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2. 自动喷淋灭火系统
3. 消火栓系统
4. 消防排烟系统
5. 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
(以上系统需按国家现行消防技术规范完成施工)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以发包方书面通知的正式进场时间为准
竣工日期:自开工日起______日历天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根据土建施工进度同步施工,并结合总包方总进度计划要求组织施工,不得影响工程整体进度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承包人应严格按施工图纸(含设计变更通知)等技术资料及现行国家、南阳市有关施工技术规范组织施工,工程竣工后按施工图及规范进行验收,确保通过消防部门竣工验收备案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________元整
(小写):________元
本合同采用固定综合单价,工程量按实结算。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1. 本合同协议书
2. 中标通知书(如有)
3. 投标书及其附件(如有)
4. 本合同专用条款
5. 本合同通用条款
6.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 施工图纸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承包人承诺
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规定
八、发包人承诺
发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配合办理相关施工手续
九、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
双方约定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并经承包人提供履约保函(如有)后生效。
十、专用条款
1. 施工准备
发包人应在开工前办理土地征用、青苗赔偿、房屋拆迁及清除地面、架空和地下障碍物等工作,使施工现场具备施工条件
2. 工程款支付
工程款支付方式:
合同签订后7日内支付合同总价20%的预付款工程材料到场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总价50%系统安装调试完成后支付至合同总价95%剩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待一年保修期届满后无息返还3. 质量保修
承包人应在工程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具体约定见《工程质量保修书》
4. 安全施工
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承担施工期间的安全事故责任
5. 违约责任
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承担人民币50万元/人次的违约责任;管理人员总人数不满足承诺的,每少1人承担10万元违约责任
6. 争议解决
双方约定合同争议按下列方式解决:
向工程所在地(南阳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发包人:(公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
承包人:(公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签订地点:南阳市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