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拉萨市房产管理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拉萨市房产管理局2026年度部门预算明细表
第三部分 拉萨市房产管理局2026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六、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拉萨市房产管理局2026年度概况
一、主要职责
拉萨市房产管理局贯彻执行国家、区、市有关房产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一)负责房屋交易和产权管理工作。
(二)负责房屋抵押贷款的相关审批和手续办理,纠纷处理等。
(三)负责市直公有房屋管理。
(四)负责市直公租房分配、腾退及后期管理工作。
(五)负责建立租户和待租户的信息系统。
(六)负责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
(七)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拉萨市房产管理局内设科室6个,包括办公室、交易科、产籍科、配租办、信息科、公房办。
第二部分 拉萨市房产管理局2026年度预算明细表
表格详见:房管局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拉萨市房产管理局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26年本部门收入预算578.44万元,比上年增加110.64万元,增长23.65%,主要原因是:2026年财政预算项目资金增加房屋交易及转让档案扫描费;支出预算578.44万元,比上年增加110.64万元,增长23.65%,主要原因是:2026年财政预算项目资金增加房屋交易及转让档案扫描费。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2026年本部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坚决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规定,厉行节约过紧日子,压减“三公”经费,按实际情况安排资金使用,我局三年的预算数没有变动。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2.05万元,比上年增长0.08万元,增长0.36%,主要原因是:因工作需要2026年调入一名 干部导致机关运行经费增长。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6年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安排126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126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26年1月20日,本部门固定资产构成情况为:房屋0平方米,车辆1辆,单价在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本年度拟购置固定资产10万元。主要原因是:购买房屋数字档案密集柜。
六、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2026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项目18个,资金578.44万元,实现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
重点项目 | 预算数(单位:万元) | 绩效目标 |
首期廉租住房物业管理费用 | 126 | 首期廉租房绩效 |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我单位无政府债务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预算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行政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用于维持行政(参公)单位机构运行的经费。具体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医疗费补助、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经济科目对应的预算资金。
十一、“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二、重点项目: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项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或与本部门职能职责密切相关的项目或预算安排支出相对较大的项目。